時間:2022-06-24 10:15
來源:VOCs前沿
據了解,目前,國家或有關省市已經出臺了部分行業排放標準對VOCs排放及控制,具體包括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合成樹脂、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制藥、印刷、家具制造、制鞋、表面涂裝(汽車制造)和集裝箱制造行業。
但由于涉VOCs排放的行業眾多,各省市單獨依靠現有行業排放標準無法達到全面覆蓋VOCs排放控制的目標。對于無專門行業排放標準的行業仍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由于以上綜合排放標準制定時間較早,標準限值明顯偏松,已經無法滿足目前的VOCs排放控制管理要求,不利于監管企業有效控制VOCs排放。據相關資料統計,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廣東、廈門、四川、貴州、山東、重慶、天津、河北、陜西等地區有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外,大部分地區仍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固定污染源是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要來源之一,我國多省市已經出臺了工業VOCs綜合排放標準,以彌補行業標準缺失的不足,對眾多涉VOCs排放的固定污染源實施監督管理。日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省級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該標準為強制性地方標準,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
范圍
政策原文: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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