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14 09:22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發布內蒙古包鋼稀土鋼板材有限責任公司球團帶式焙燒機脫硫脫硝提標改造項目“3.14”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2022 年 3 月 14 日,內蒙古包鋼稀土鋼板材有限責任公 司球團帶式焙燒機脫硫脫硝提標改造項目在檢修作業中發 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造成 7 人死亡。
報告中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理情況和有關建議部分顯示,司法機關擬追究責任人員10 人,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13 人,對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共 4 人。
山東國舜公司,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 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對其處人民幣 199 萬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法責令該項目停產停業整頓。
包鋼稀土鋼板材公司,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 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對其處人民幣 1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法責令該項目停產停業整頓。
以下為調查報告全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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