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5 10:01
來源:山東環境
近日,山東省公布了山東省2022年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典型案例(第一批 優化執法方式領域),本文將公布案例中的3起涉氣案件進行整理,3起案例總計罰款125.5萬元,供大家閱讀并引以為戒。
山東淄博某化工企業
超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根據走航檢測發現,淄博市某化工企業下風向區域頻繁出現高值,結合風向和典型污染物分析,執法人員初步判定該企業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嫌疑。淄博市生態環境局立即啟動專案調查機制,會同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企業開展專案檢查。經采樣檢測發現,該企業偏氯乙烯儲罐呼吸口非甲烷總烴平均濃度超標119倍。
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參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罰款66.25萬元。
案件啟示
充分發揮高科技裝備對執法工作的輔助作用,極大提高了現場執法的效率和精準度,有利于環境違法行為精確發現,精準打擊。
山東濟寧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16日至18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兗州區分局執法人員在非現場執法網上巡查時發現,山東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環境監測監控系統中因玻璃窯爐蓄熱室堵塞進行搶修將生產狀態標記為“停產”,在線監測數據顯示煙氣流量為0。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兗州區分局執法人員聯合濟寧市兗州生態環境監控中心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企業日用玻璃窯爐已停止進料處于保溫狀態,但窯爐仍有煙氣產生。該企業利用玻璃窯爐的“停產”狀態,通過操作閘板切換煙道的方式,在未經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和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監控的情況下,使窯爐煙氣直接通過廢棄的排放口排放。
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兗州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參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5萬元。根據《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的規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偵辦中。
案件啟示
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是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提升非現場執法能力、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具有連續、實時、可溯查等特點,有別于傳統的環境執法模式,大幅提高了環境執法效率和監管信息化科學化水平。
山東濱州鄒平三家家具廠
未按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案
案情簡介
2022年5月14日,濱州市生態環境局鄒平分局接到鄒平市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平臺推送信息,顯示5月8日下午、5月10日至12日,鄒平金中意點位區域TVOC污染物濃度出現持續高值。濱州市生態環境局鄒平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相關企業及區域進行了排查,發現鄒平三家家具廠從事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過程中,水噴淋塔設施未運行。
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上述三家家具廠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濱州市生態環境局鄒平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分別責令三家家具廠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分別罰款4.25萬元。
案件啟示
通過利用衛星遙感、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以及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鄒平市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系統,形成貫穿“空-天-地”的多層次立體監測體系,實現全天候、全時段監管,實現了精準、高效發現問題,最大程度提高了執法效能。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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