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8 11:21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達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近日,全國生態環境監管專用計量測試技術委員會已組織完成《生態環境監管計量術語及定義》等8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其中包括《環境空氣臭氧前體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和《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
《環境空氣臭氧前體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是針對環境空氣臭氧前體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制定的計量校準規范。
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57組分環境空氣臭氧前體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實驗室校準和現場校準,其它目標組分的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可參照本規范進行校準。
本規范的校準上限為10nmol/mol,其它測量區間的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可參照本規范開展實驗室校準和現場校準。
《環境空氣臭氧前體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pdf
《環境空氣臭氧前體揮發性有機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編制說明.pdf
《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測量環境空氣中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的校準。
本規范中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工況測量范圍:0~1000nmol/mol(以碳計)。
《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pdf
《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校準規范》編制說明.pdf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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