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4 09:45
來源:VOCs減排工作站
近日,南寧經開區某加油站因存在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環境違法行為,南寧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處以罰款2萬元。據悉,這是南寧市針對VOCs(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環境違法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
VOCs治理管控已有十年余,各地針對VOCs的發單早已數不勝數,該市目前才開出VOCs首張罰單,可能其VOCs管控比較好吧,大家來看看:
今年9月以來,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局聯合執法七大隊針對轄區VOCs(揮發性有機物)分布特點,組織開展轄區加油站專項執法整治行動,精細化整治轄區揮發性有機物對臭氧生成影響。
執法人員對加油站開展專項整治
執法人員在對一加油站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5min剩余壓力偏低。經監測,該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5min剩余壓力為350Pa,不符合《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表2中限值(修正最小剩余壓力限值440Pa)的規定。
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加油站有關型號油品檢查井內的回氣閥存在漏氣現象,構成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規定。
近日,南寧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加油站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2萬元。該案為南寧市首例加油站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檢查加油站油品檢查井設施
據了解,加油站在儲存、運輸、裝卸和加油環節會揮發油氣,對大氣和人體造成影響并存在安全隱患。加油站增設油氣回收裝置,能使大部分油氣在管道及儲罐內密閉運行,減少VOCs(揮發性有機物)等氣體排放,減少臭氧污染,同時也提升了加油站的安全等級,節省能源。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