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13 09:53
來源:南通生態環境
近日,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各界介紹2022年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情況并公布2022年南通市生態環境執法十大典型案例。本文將十個典型案例中涉氣案例進行摘選,供讀者閱讀參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推動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進一步增強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導作用,威懾不法排污企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近日,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各界介紹2022年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情況并公布2022年南通市生態環境執法十大典型案例。本文將十個典型案例中涉氣案例進行摘選,供讀者閱讀參考。
案例一案例類型:氣
南通天生港發電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放案
1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0日,南通市崇川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與基礎數據庫系統日常巡檢發現,南通天生港發電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自動監控數值超標。經調查發現,該公司SCR脫硝處理一用一備兩套設備分別于4月19日下午和4月20日凌晨發生故障,氮氧化物持續超標。
2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南通市崇川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人民幣56萬元整。該公司事后積極開展生態損害賠償,繳納懲罰性生態損害賠償金24933元。
3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火電企業廢氣超標排放案件,是自動監控數據直接應用于執法的科學探索,非現場執法手段的應用取得了數據執法新模式的突破。案發當天處于區域大氣二階段管控和臭氧應急管控期間,電廠超標排放加重了環境影響,生態環境監管部門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開展大氣專項執法,對違法行為從嚴從快查處,要求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積極啟動生態損害賠償,是倒逼企業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對相關企業也起到了深刻的警示作用。
案例二案例類型:氣
南通南大華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案
1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2日,通州灣示范區生態環境局通過污染源在線監控、用電監控等平臺發現,南通南大華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現廢氣在線監控數據超標及用電工況異常的情況。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開展現場檢查,該公司主要從事廢舊金屬桶無害化處理,檢查時正在生產,配套廢氣處理設施損壞,未全部開啟。執法人員立即要求企業停止生產,同時對企業金屬桶無害化生產線實施了查封。
2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通州灣示范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10萬元整,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3典型意義
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在線監控及用電工況的數據運用,科技執法、精準執法能力不斷增強,對于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不斷上升。企業需不斷加強環保管理水平,建立落實環保管理責任制度,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案例三案例類型:機動車檢測
南通市港閘區弘鼎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報告案、邱虎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案
1基本案情
2022年1月21日,南通市崇川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蹲守發現,一汽修店(負責人邱虎)正在對一輛車牌號為蘇F1H2Q2的面包車進行底盤三元催化裝置更換,后經機動車排氣監管平臺查詢、無人機跟蹤、機動車檢測在線監控視頻巡查等手段,鎖定該車輛臨時更換三元催化裝置以通過機動車檢驗。南通市港閘區弘鼎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在明知企業離場后二次進場,未進行環保外觀檢查,出具了環保尾氣檢測合格報告。
2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責令汽修廠負責人邱虎和蘇F1H2Q2車主李范華改正違法行為,同時對邱虎及車主李范華分別罰款人民幣5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南通市港閘區弘鼎汽車檢測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70元,同時對該單位處以罰款人民幣18萬元。
3典型意義
此案通過多元化運用科技手段,打擊違法鏈條,對汽修單位、檢測單位進行違法線索關聯,破解店外弄虛作假、店內虛假報告的體外循環難題。案件一案三罰,起到機動車檢測單位不能、汽修單位不敢、車輛所有人不愿違法的目的。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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