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7 11:32
來源: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實施“有進有出”動態調整,精準落實差異化管控措施,提升工業企業綠色發展水平,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詳情如下: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鄭州市生態環境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分局: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和《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實施“有進有出”動態調整,精準落實差異化管控措施,提升工業企業綠色發展水平,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開展績效分級“回頭看”。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含航空港區分局,下同)根據歷年來績效分級公告結果,按照國家及我省績效分級管理要求,結合生態環境部、省廳以及本級各項督導幫扶工作中發現的問題,7月底前組織大氣、移動源、執法、監測中心等科室力量,對本轄區審核評定的A級、B級及績效引領性企業進行績效分級全面復核,通過逐家開展資格審查、現場核查回頭看工作,做好績效分級動態管理,督促企業維護好績效水平。對問題嚴重、達不到相應績效等級要求的,按照相應程序予以降級處理;對問題輕微的,明確企業整改時限,督促跟蹤整改成效,確保績效分級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
二、深化績效分級培育工作。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的媒體平臺,積極向轄區內企業宣講績效分級的適用范圍、申報流程、評審程序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等事項;因地制宜組織現場觀摩,開展綠色發展幫扶、技術研討交流等多種形式的培訓活動,引導企業對照標桿補齊短板、夯實基礎。根據企業提標改造意愿,分行分類建立重點培育企業清單,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對培育企業開展現場診斷、靶向施策,著力解決培育企業在污染治理技術、源頭替代、無組織排放、監測監控等方面遇到的“急難愁盼”問題,培育一批績效水平高、行業帶動強的企業,推動環保水平整體提升。
三、嚴格開展績效分級審核評定工作。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應認真組織開展資格審查、資料審核和現場核查,避免出現企業資格不足、行業不符,自證材料不真、不準、不全,現場情況與申報情況嚴重不符等問題,確保評級結果真實有效、經得起同行業和全社會的監督。“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信息管理系統”申報功能繼續全年開放,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合理安排企業申報評定時間,每月組織行業專家對A級、B(含B-)和績效引領性申報企業進行評審,對C級企業進行評級,于每月月底前將審核評定的企業相關資料通過平臺上報。省廳將根據上報情況分區域、分行業開展省級抽查核驗工作,如發現企業現場實際情況與申報級別指標要求嚴重不符,存在把關不嚴、落實不力情況的,將暫緩安排該地省級審核評定工作。
四、修訂完善重污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對轄區涉氣企業進行查漏補缺,逐行逐列對企業產值、能源消耗量、生產線、產量、污染物排放量等清單信息進行核實修訂,確保企業各項信息填報規范、真實、合理、有效;要按照減排措施修訂要求,指導清單企業確定減排基數,夯實差異化減排措施到具體生產設備或生產線,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監測,確保同一區域同一行業同一類型企業減排措施保持一致。減排措施修訂時,不應將上年度已停產生產工序、設備或備用生產工序、設備納入減排基數核算,涉及多個行業的企業須同時滿足國家和我省相關要求。企業應對其清單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積極落實減排責任,發現清單信息有誤應及時申請修正,如故意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導致未有效落實減排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績效評級資格,按最低等級進行管理。
五、嚴格審核白名單、保障類企業。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按照國家及我省要求,對保障重大項目白名單單位不停產施工的原材料企業和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進行嚴格審核,需納入白名單或保障類的,應當嚴格控制數量。原則上,重點行業范圍內的白名單、保障類企業,須達到B級及以上或績效引領性水平。按照“以量定產”原則,在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白名單、保障類企業僅準許從事特定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規定落實減排措施,如超出允許生產經營范圍、保障類工程未做到綠色施工相關要求的,一經發現,應立即移出相應保障清單。
六、強化績效分級動態監管。各省轄市(區)生態環境局應充分運用“互聯網+監管”系統、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工業用電量監管、門禁系統、衛星遙感、無人機、走航車、藍天衛士、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對轄區內績效分級企業開展動態監管,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引導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嚴格落實績效指標各項要求,維護績效分級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省廳將結合各類調研幫扶、督導檢查等活動,隨機開展全省A級、B級和績效引領性企業抽查復核,對抽查發現及各地反饋存在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達不到相應績效分級指標要求的企業及時進行降級處理;對績效分級工作落實不力、日常監管不嚴的部門與人員,視情給予約談、通報批評等問責處理。
七、按時報送工作信息。各省轄市(區)應及時完成申報企業的審核評定,于每月月底前上報省廳;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績效分級資格審查回頭看工作,將重點行業績效分級資格審查回頭看一覽表(見附件1)上報省廳;7月31日前,組織完成現場核查回頭看工作,將各企業河南省2023年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回頭看現場核查表(見附件2)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現場核查回頭看問題企業匯總表(見附件3)上報省廳;9月1日前,將修訂完善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上報省廳審核把關;9月15日前,將本轄區白名單企業與保障類企業審核認定表(見附件4)及其證明材料上報省廳;9月30日前,按照省級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后,將應急減排清單上傳至“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平臺”;10月31日前,可對績效分級企業、白名單企業、保障類企業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進行一次動態調整,并按原程序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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