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 059—2018)
標準類型 |
地方標準,國內,控制與排放標準 |
實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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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
標準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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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惡臭污染物
惡臭排放標準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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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日前,天津印發《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 059—2018)。這是該標準在使用23年后的首次修訂。這次修訂在保留原標準6個控制項目基礎上,增加了11項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項目,同時收嚴了部分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新標準還增加了對污染源責任主體的惡臭排放管理要求,明確了應對惡臭污染物排放系統和污染防治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并保存相關記錄。標準將于2019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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