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第六階段重型城市車輛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
標準類型 |
地方標準,國內,控制與排放標準 |
實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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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標準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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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尾氣治理
大氣污染
車輛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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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的有關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城市車輛執行第六階段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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