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自來水法臺北市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1555900號令發布廢止。
臺北市政府令。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日。
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九四一五五五九00號。
廢止「自來水法臺北市施行細則」并自九十四年八月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1555900號令發布廢止。
臺北市政府令。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日。
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九四一五五五九00號。
廢止「自來水法臺北市施行細則」并自九十四年八月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