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5-26 16:41
來源:中國大氣網
作者:易佳人
進入五月,很多地區的空氣質量發生了明顯改觀。但這個時候,國家對于空氣污染的防治并沒有松懈。五月份,發改委、環保部、財政部以及能源局連發了3份針對大氣污染的檢查通知。
5月1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16年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通知》,這一檢查主要針對的是燃煤電廠的超低排放與節能改造安全生產的問題,這一檢查從19日開始;5月18日財政部下發了部署開展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生物質發電項目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主要針對的是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以及生物質發電項目補助資金有關使用情況,這一檢查時間為5月9日到5月31日;5月16日,國家發改委官網顯示已聯合環保部發出通知,從2016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環保電價專項檢查。
以下分別為三個檢查的相關文件與新聞: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16年煤電超低排
放和節能改造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安全管理,有效防止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國家能源局決定組織開展2016年全國電力行業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及檢查對象
從即日開始,至2016年12月底,在全國范圍內對開展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施工的燃煤電廠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二、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內容以《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現場安全檢查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所列檢查條款為主要內容,但不限于《手冊》所列檢查條款,各單位可結合改造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在《手冊》的基礎上完善本單位的檢查內容,《手冊》具體見附件。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工作采取電力企業自查整改與派出機構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電力企業組織所屬燃煤電廠按照《手冊》內所列檢查條款(不限于)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各派出機構根據具體情況適時抽查轄區內企業,對企業自查情況進行復查。
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部分電力企業自查情況進行督查。
四、檢查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改造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改造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要精心組織檢查工作,制定檢查方案,以《手冊》為基礎,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完善檢查內容,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全面梳理,仔細整改。發電企業要圍繞《手冊》所列檢查內容逐項梳理,多層次、全方位排查改造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確保不留死角;要針對排查過程發現的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及時整改,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資金、整改措施、整改預案和整改期限,確保不留隱患。
(三)認真總結,不斷提高。要認真總結檢查工作,根據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突出矛盾和典型問題,完善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不斷提高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安全管理的工作水平。
各派出機構和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請于2016年11月1日前將本單位10月底前檢查情況總結報送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
聯系電話:010-66597372
傳真電話:010-66597462
電子郵件:fdsafety@163.com
附件: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現場安全檢查手冊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6年5月19日
財政部部署開展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和生物質發電項目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確保專項資金管理規范、用到實處,財政部定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31日組織相關專員辦對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以及生物質發電項目補助資金有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此次檢查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11個省(區、市),重點關注專項資金分配是否合理,資金撥付、清算是否及時;專項資金投向是否切實用于當前大氣污染突出問題的治理,是否存在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或其他違規使用專項資金行為以及2014年-2015年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的生物質發電項目。
空氣質量和生態環境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開展專項檢查有利于規范資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財政部將依法嚴肅處理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并結合檢查發現的問題,進一步研究完善政策制度。(來源:財政部官網)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環境保護部組織開展全國環保電價專項檢查
為貫徹落實環保電價政策,實現“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出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環保電價專項檢查,并將對重點地區組織交叉檢查和隨機抽查。
通知要求,從2016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各省級價格和環保主管部門聯合檢查發電企業、電網企業2015年度的環保電價政策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執行環保電價燃煤發電機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濃度小時均值超過限值的行為;燃煤發電企業通過各種手段人為導致在線監測數據失實的;電網企業拒絕執行或未及時執行脫硫電價、環保電價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省級價格和環保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發改價格[2014]536號)的各項要求,創新檢查方式,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公眾利用12358價格監管平臺舉報環保電價違法行為,切實發揮環保電價政策在促進環保設施改造投入運行方面的保障作用,督促燃煤發電企業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氣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發改委官網)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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