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16 09:24
來源:吉林省政府
3.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逐步擴大實施范圍。積極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盡快建立可追溯的綠色建材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加快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制修訂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標準,并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積極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牽頭部門: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
4.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落實國家第三方治理項目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逐步實施財政資金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補助和獎勵。鼓勵各地積極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積極引導各地政府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設,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到2020年,全省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營、工業園區第三方治理與運營取得積極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顯著提高,培育出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具有國內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合局、省財政廳等)
5.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建立由政府引導,電網企業、電力用戶和中介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電力需求側管理組織體系。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挖掘電力需求側調峰錯峰和節能提效潛力,實施需求側響應,建立并推廣供需互動用電系統,形成縱向源網荷儲協調優化的電力保障系統。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價格政策及社會資本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利用技術改造、專項建設資金,對工業企業和園區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改造和平臺建設給予支持,并將電力需求側管理納入智能制造、綠色制造試點示范范圍。同時,引導金融機構、民營資本參與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牽頭部門: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金融辦等)
四、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監督檢查
(一)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1.建立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加快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進行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定期發布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加快建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格,建立地市報告、省級核查、報送國家審查的減排管理機制。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牽頭部門: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管局等)
2.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省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地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各地區要根據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同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統計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3.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能耗總量和強度考核相結合,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節能減排目標考核制度。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州)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強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州)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并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或減少申報中央財政資金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并強化環境保護督察。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吉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節能減排獎懲措施,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管局等)
(二)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1.健全節能環保法規、標準。加快修訂完善節能環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推動制修訂環境保護條例、黑土地保護條例等。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逐步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開展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建設,制修訂環保產品、環保設施運行效果評估、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相關地方標準。鼓勵各部門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省法制辦,參與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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