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31 08:45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1.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工藝設備,經整改整頓仍不達標企業(設備或生產線)列入年度淘汰計劃。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市(州),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
2.壓縮過剩產能。制定扶持政策,推動過剩產能企業轉型發展,鼓勵行業骨干企業跨區域、跨所有制形式兼并重組,進一步壓縮過剩產能。提高節能環保標準,倒逼過剩產能退出。
3.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堅決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嚴控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高污染、高耗能項目。各市(州)不得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高污染項目。
(三)嚴格節能環保準入,加快優化區域經濟布局。
1.實施分區管控。制定四川省大氣污染分區管控辦法,根據經濟社會狀況、環境質量現狀和大氣擴散條件,劃定大氣污染防治紅線、黃線、綠線管控區,實施分級管控,擴大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適用區域,對不同區域執行不同的環境準入政策和總量削減替代要求。
2.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新建項目實行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國控重點控制區成都市和大氣環境質量超標城市,新建項目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國控一般控制區的城市和省控重點控制區的攀枝花市實行1.5倍削減量替代。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單位產品(工序)能耗要達到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
3.優化區域空間布局。深化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目標、污染控制與治理措施等強制性內容,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加強產業政策在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嚴格控制、限制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加強各類產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積極調整城市(群)產業結構,優化工業布局,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區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及改造。加強區域合作聯動,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
(四)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城市環境綜合管理。
1.嚴控工地、道路、堆場揚塵污染。強化城市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管控,積極推行綠色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規范,全面推行現場標準化管理。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物料堆場覆蓋、施工現場路面硬化、駛出工地車輛沖洗、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等揚塵防治要求。研究渣土運輸車輛密閉改裝標準,確保實現渣土密閉運輸。加強建設工地監督檢查,督促責任單位落實降塵、壓塵和抑塵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揚塵防治。采用綠化和硬化相結合的方式,減少城市道路兩側裸土面積。加大道路灑水降塵力度,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設市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分別達到90%、85%以上。加強城市道路路政養護管理,減少路面破損。加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力度,嚴格查處拋灑滴漏、帶泥行駛、道路亂開亂挖以及擅自清運工程渣土等行為。
強化堆場揚塵控制。強化煤堆、料堆的監督管理,推進視頻監控設施安裝。大型煤堆、料堆場應建立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生產企業中小型堆場和廢渣堆場應搭建頂蓬并修筑防風墻。對臨時露天堆放的,應加以覆蓋或建設自動噴淋裝置;對長期堆放的廢棄物,應采取覆綠、鋪裝、硬化、定期噴灑抑塵劑或穩定劑等措施。
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加強城市林蔭路、綠道綠廊和城市山體公園、濕地公園建設。加強對各類廢棄地治理,實施生態修復,抑制揚塵產生。
2.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落實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秸稈禁燒責任體系,鞏固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地區秸稈等生物質禁燒聯動機制。加大巡查力度,利用遙感等監測手段,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秸稈焚燒行為。積極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先進技術和秸稈禁燒管理經驗,推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持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落葉、垃圾等行為管控,倡導春節、中元節、清明節等傳統節日文明祭祀,加大城中村、居民小區、背街小巷等區域巡查力度。
3.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嚴格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環境保護審批。依法推行餐飲業排污許可證制度。進一步推進城市主城區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高效油煙凈化裝置的安裝,加強油煙污染在線監控,確保穩定運行。加強城區餐飲油煙排放監管,對問題集中區域實行專項治理。嚴格管控城區露天燒烤。
4.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執法力度。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禁燃區內禁止燃燒各類高污染燃料。
(五)實施“車油路管”綜合治理,加強機動車污染整治。
1.加強城市交通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和規劃布局,推廣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強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優化城際綜合交通體系。
2.嚴格監管燃油品質。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保障油品質量,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
3.基本完成黃標車淘汰。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進度,全省基本淘汰“黃標車”。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等措施,重點加大不達標大型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淘汰力度,鼓勵車輛報廢解體和柴油車提前淘汰。提高公交、環衛、出租、物流等行業及政府機關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比例。
4.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加強機動車環保檢驗和監控體系建設,全面開展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完成機動車排污監控信息平臺建設。開展機動車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利用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加強機動車路檢,嚴查重型柴油客貨車違法排污。強化全省新車注冊登記和轉入機動車監管。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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