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31 08:45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六)強化考核激勵。加強工作調度,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整體推進不力、大氣質量惡化的城市,實行預警通報和約談。對PM2.5連續3個月不降反升的市(州)或縣(市、區)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對環保責任不落實,大氣污染治理不作為、慢作為,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責任。
(七)強化信息通報。省環境保護部門每月公布各市(州)空氣質量排名情況。各市(州)發布當地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及預報信息。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和傳播,促進社會公眾提高防范意識和能力。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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