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22 10:03
來源:山東省政府
2013年,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省政府也印發了《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及其一期行動計劃,全面加強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國家“大氣十條”和山東省《規劃》實施三年多以來,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怎么樣?有什么實質性進展嗎?
周杰:2013年以來,在全省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順利,環境空氣質量連續4年同比改善。2016年,山東省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分別為66、120、35、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別改善13.2%、8.4%、22.2%、7.3%;重污染天數為23.1天,同比減少6.8天;“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為248.9天,同比增加34.2天;空氣質量良好天數比例為56.9%,同比增加8.4個百分點。其中,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了32.7%,提前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2017年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同時,2016年以來,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取得幾個標志性的積極進展,也反映出我省空氣質量取得了實質性改善。一是威海市率先達標。2016年,威海市PM2.5、PM10、SO2、NO2平均濃度分別為35、63、15、20微克/立方米,與2015年相比,分別下降7.9%、3.1%、11.8%、13.0%;與2013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23.9%、9.9%、50.0%、23.1%。四項主要大氣污染物年均濃度全部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這是我省第一個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城市。二是采暖季空氣質量改善明顯。2016年冬季3個月,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SO2、NO2平均濃度分別為77、152、40、5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別改善12.6%、7.9%、29.8%、2.0%。其中,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濟南市在采暖季連續4個月退出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的后十位。三是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與2015年相比,2016年冬季的重污染過程持續時間縮短,污染天數減少,污染物峰值下降、。2016年,全省重污染天數為23.1天,同比減少6.8天;2016年冬季(2016年11月-2017年1月),重污染天數為16.4天,同比減少6.4天;2016年供暖季,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峰值為472,與2015年同期相比(AQI峰值為485)下降。四是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高于周邊省(市)。2016年,山東省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幅度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六個省(市)中位列第一。2017年第一季度,在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出現明顯反彈的情況下,山東省空氣質量繼續保持改善勢頭,PM2.5、PM10、SO2、NO2平均濃度分別為同比分別下降6.8%、9.3%、28.3%和4.3%;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2.6天;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六個省(市)中,山東省也是PM2.5平均濃度同比改善的唯一省份。
山東省政府網:為治理大氣污染,山東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獨特的、創新性的措施?效果如何?
周杰:為有效治理大氣污染,山東省采取了從工業到生活、從生產到消費、從城市到農村、從單元到區域、從源頭到全過程控制的綜合整治措施,突出“壓煤、抑塵、控車、治氣、增綠”重點領域,全力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議多次專題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分別與17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每年組織開展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主題的環保專項行動,基本建立了黨政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大環保格局。
(二)明確治理策略。制定實施《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分三個階段推動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即到2015年,全省空氣質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到2017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改善50%左右。目前已實施一期(2013-2015年)和二期(2016-2017年)行動計劃,將階段性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任務分解到各市、各部門。
(三)健全標準體系。發布實施《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火電、鋼鐵等5項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利用8年時間,分4個時段逐步加嚴,自2017年1月1日起,已開始實施第三時段排放限值。目前,標準的引導作用已經凸顯,多數企業提前3年以上按照最嚴格排放限值實施治污工程提標改造或轉產轉行,有力推動了傳統行業大氣污染濃度治理和產品結構調整及行業轉型升級。
(四)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一是干部考核。省委組織部將PM2.5濃度現狀及改善率納入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每年進行考核。二是信息公開。每月公布17設區市空氣質量狀況及改善幅度排名,每月公開全省大氣污染源“雙曬”情況(一曬企業治污情況,二曬環保監管情況)。三是生態補償。出臺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并先后兩次調整生態補償資金系數,將單位濃度污染物補償資金由最初的20萬元調整到現在的80萬元,生態補償辦法實施以來,省級財政已發放生態補償資金6.83億元,有關市共上繳3733.5萬元。四是環保限批。2013年以來先后25次對空氣質量明顯反彈的區域實行涉氣建設項目限批,推動突出環境問題的解決。五是聯動執法。堅持環保執法和刑事司法緊密銜接。2014年至2016年,全省環保系統共對21610起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違法犯罪案件1366起。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污染環境刑事案件200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035人;查處環境污染治安案件1122起,治安拘留1194人。
(五)強化重點領域污染控制。一是加強燃煤污染控制。實施“工業綠動力”計劃和民用散煤治理。截至2016年底,全省建成“工業綠動力”計劃項目2662個,年節約標煤774萬噸;完成300萬噸民用潔凈型煤和蘭炭替代,推廣民用節能環保爐具20萬臺,全省散燒煤炭總量的70%以上達到民用散煤質量標準要求。二是積極淘汰落后產能。2013年以來,累計關停淘汰燃煤小火電341萬千瓦、煉鋼產能875萬噸、煉鐵產能287萬噸、焦炭產能350萬噸、燃煤小鍋爐2萬余臺(合計3萬余蒸噸)。三是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治理。累計完成3414個工業污染治理項目,全省已有213臺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計6901萬千瓦),省控以上工業污染源達標率逐年提高,目前達標率在95%以上。四是加大機動車污染控制。在2015年已全面淘汰116.5萬輛黃標車的基礎上,2016年又淘汰27.6萬輛老舊車。自2016年起,全面供應國五車用汽柴油,并先后多次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保障車用油品質量。五是強化城市揚塵污染整治。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規模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揚塵治理措施落實率均達到99%,已核準渣土運輸車輛密閉設施達到98%,城市和縣城主次干道機掃率、沖洗率、灑水率分別達88%、82%、88%。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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