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13 15:26
來源:紹興市環保局
5.開展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繼續推進印染、化工、化纖、涂裝、合成革、橡膠塑料包裝、木業、制鞋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綜合整治。重點實施化學合成類制藥行業VOCs“一企一策”對標整治,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在制藥等行業試點推進以非甲烷總烴為主要指標的排放口在線監測系統和廠界VOCs排放監控系統建設。(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6.實施重點區域大氣綜合治理。根據省環保廳《關于開展涉氣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專項整治的通知》(浙環發〔2016〕24號)要求,著力開展濱海工業區、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涉氣重點區域廢氣專項整治,編制區域大氣污染整治總體方案,確定重點整治項目,強化治氣精細化管控,著力解決區域大氣環境突出問題。(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三)防治交通源污染
1.加強機動車管理。嚴格機動車環保準入,2017年1月1日起,制造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車輛)及進口、銷售、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重型柴油客車須符合國Ⅴ標準要求;對新生產的低速貨車執行與輕型柴油車同等污染物排放標準。2017年7月1日起,制造、進口、銷售、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Ⅴ標準要求。建立并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制度,對尾氣檢測未達標的車輛,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維修,經維修后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不得上路行駛。加強機動車道路排氣抽檢,重點加強對混凝土車、渣土運輸車等重型柴油貨車和出租車等的檢查。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推進老舊車淘汰工作。(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
2.提升燃油品質。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開展浙Ⅵ標準車用清潔汽油銷售試點,禁止銷售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行為。加強對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等油氣回收裝置的長效監管,確保治理設施正常、規范運行。(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環保局)
3.發展綠色交通。繼續嚴格實行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采取財政補貼等措施,推廣應用節能環保交通運輸裝備,2017年底前,營運客車、營運貨車、巡游出租車、城市公交車中節能環保型車輛比例分別達到10%、1.2%、40%、42%,全市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車中清潔能源車輛不少于總數的65%。完成省下達的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和充電樁建設任務,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
4.實施道路暢通工程。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推進城市公交專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管理,優化和調整道路路權分配。加快實施公交優先戰略,2017年全市公交車輛新增和更新80輛,城市公交停靠站新建和改建100個(其中港灣式50個),城市建成區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不含步行)達到20%。(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5.開展船舶尾氣治理。實施老舊船舶摸底調查,逐步建立船舶污染源排放清單。推進高污染老舊內河船舶淘汰,限期淘汰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相關標準要求且經改造后仍未達到要求的船舶。推廣內河水域船舶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應用,研究制定岸電技術規范和受、供電政策,鼓勵船舶進行岸電系統接口改造(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
6.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源排放清單。鼓勵實施非道路移動源清潔能源替代,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等方式,加強對新生產、進口、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包括工程機械、農用機械、港作機械等)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的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質監局、紹興檢驗檢疫局)
(四)整治城市揚塵和煙塵
1.嚴格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健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長效管理機制,有效落實“七個100%”管理要求。強化科技監管,新開工5萬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試點安裝建筑揚塵在線監測設備。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新建公建項目全部實施裝配式建造,新建裝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15%。設立工程車輛入城清洗點,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嚴管臟車進入城區。實施預拌混凝土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在禁止現場攪拌區域內,建設工程須按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2.提升城市道路保潔能力。加快優化環衛清掃收運體系,全面推行密閉、潔凈、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運方式,建筑泥漿渣土運輸車100%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推廣使用機械壓縮式收運設備,解決垃圾收運過程中的跑、冒、漏、灑等問題,規范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減少運輸二次污染。進一步加強道路清掃作業管理,嚴格落實清掃保潔質量標準,加快推進道路機械化清掃,按標準實施道路噴灑和沖洗,減少二次揚塵。提高城鎮道路機械化清掃率,縣以上城市主干路(含)機械化清掃率保持100%(不包含設置機非隔離帶路段),建成區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省考核要求。(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3.控制餐飲油煙。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規范化整治,市區城市建成區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企業、單位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并實施定期清洗,確保凈化裝置高效穩定運行。縣以上城市產生油煙的餐飲企業、單位推進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
4.控制城市煙塵污染。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工業邊角料,嚴格控制露天燒烤。全市范圍內嚴控生產和銷售蜂窩煤以及在禁燃區內使用蜂窩煤。加大煙花爆竹禁限放力度,嚴禁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外燃放煙花爆竹。(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
5.治理裝修干洗汽修廢氣。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溶劑含量限值標準,民用建筑內外墻體涂料強制使用水性涂料。加強城市干洗業廢氣排放規范化整治,新開洗染店或新購洗染設備的,須配備全封閉式干洗機并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鼓勵汽修行業使用水性涂料,完成30家涉涂裝工序的汽車4S店或汽修廠(店)VOCs治理任務。(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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