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29 14:24
來源:環保部
10.2.1排放濃度合規判定
10.2.1.1正常情況
排污單位廢氣排放濃度合規是指各有組織排放口和企業邊界無組織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5.2.2.1要求。
a)執法監測
按照監測規范要求獲取的執法監測數據不超過許可排放限值的,即視為合規。
若同一時段的執法監測數據與自動監測數據不一致,執法監測數據符合法定的監測標準和監測方法的,以該執法監測數據作為優先使用。
b)排污單位自行監測
1)自動監測
按照監測規范要求獲取的自動監測數據(剔除異常值)計算得到的有效小時濃度均值不超過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即視為合規。對于污染物項目應采用自動監測而未采用的,即視為不合規。小時濃度均值指“整點1小時內不少于45分鐘的有效數據的算術平均值”。
2)手工監測
按照自行監測方案開展手工監測,監測結果不超過許可排放限值,即視為合規。
10.2.1.2非正常情況
非正常情況包括計劃內的催化裂化裝置、焚燒爐、鍋爐啟停時段。
a)催化裂化裝置
計劃內啟動和停機時段150小時內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視為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判定依據。
b)焚燒爐
計劃內啟動和停機階段4小時內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視為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判定依據。
c)鍋爐
采用干(半干)法脫硫、脫硝措施的燃煤蒸汽鍋爐,冷啟動1小時、熱啟動0.5小時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數據不視為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判定依據。
若多臺設施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煙氣,且其中一臺處于啟停時段,排污單位可自行提供煙氣混合前各臺設施污染物有效監測數據的,按照提供數據進行合規判定。
10.2.2排放量合規判定
a)有組織排放源
排污單位有組織排放源主要排放口的大氣污染物年實際排放量之和不超過主要排放口污染物年許可排放量之和,即視為合規。有特殊時段許可排放量要求的,實際排放量不得超過特殊時段許可排放量。
b)無組織排放源
設備與管線組件、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揮發性有機物年實際排放量分別不超過其年許可排放量,即視為合規。
10.2.3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合規判定
無組織排放源滿足本標準第6.2.2.3部分“無組織排放運行管理要求”,即視為合規。
10.3廢水
10.3.1排放濃度合規判定
排污單位廢水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合規是指任一有效日均值(除pH值外)均滿足許可排放濃度要求。
10.3.1.1執法監測
按照HJ/T91監測要求獲取的執法監測數據不超過許可排放濃度的,即視為合規。
若同一時段的執法監測數據與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不一致,執法監測數據符合法定的監測標準和監測方法的,以該執法監測數據作為優先證據使用。
10.3.1.2排污單位自行監測
a)自動監測
按照監測規范要求獲取的自動監測數據計算得到有效日均濃度值不超過許可排放濃度的,即視為合規。
對于自動監測,有效日均濃度是對應于以每日為一個監測周期,在周期內獲得的某個污染物的多個有效監測數據的平均值。在同時監測污水排放流量的情況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為權重的某個污染物的有效監測數據的加權平均值;在未監測污水排放流量的情況下,有效日均值是某個污染物的有效監測數據的算術平均值。
b)手工監測
按照自行監測方案開展手工監測,計算得到的有效日均濃度值不超過許可排放濃度的,即視為合規。
10.3.2排放量合規判定
廢水排放口所有污染物年實際排放量之和不超過相應污染物的年許可排放量,即視為合規。
10.4環境管理要求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排污許可證中的管理要求,審核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檢查排污單位是否按照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是否按照排污許可證中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記錄相關內容,記錄頻次、形式等是否滿足許可證要求;是否按照許可證中執行報告要求定期上報,上報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按照許可證要求定期開展信息公開;是否滿足特殊時段污染防治要求。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石化工業排污單位生產裝置
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機化學原料制造、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合成橡膠制造、合成纖維單(聚合)體制造、化學試劑和助劑、合成纖維制造等門類所涉及的主要生產裝置和公用單元。
a)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包括常減壓蒸餾(含電脫鹽)裝置、輕烴回收裝置;減粘裂化裝置、催化裂化裝置、催化重整裝置、延遲焦化裝置、疊合裝置、加氫裂化裝置、異構化裝置、烷基化裝置;電化學精制裝置、加氫精制裝置(焦化汽油加氫、催化汽油后加氫、航煤加氫、柴油加氫、蠟油加氫、渣油加氫)、催化汽油吸附脫硫(Szorb)裝置、氧化脫硫醇裝置、硫磺回收裝置、制氫裝置、氣體分餾裝置、干氣脫硫裝置、液化氣脫硫裝置、溶劑脫瀝青裝置、酚精制裝置、分子篩脫蠟裝置、糠醛精制裝置、溶劑脫蠟裝置、石蠟加氫裝置、石蠟白土精制裝置、潤滑油加氫裝置、潤滑油加氫補充精制裝置、潤滑油白土精制裝置、溶劑精制裝置、橡膠填充油溶劑精制裝置;制氫裝置、汽油堿渣提酚裝置、干氣提濃裝置、含硫廢水汽提裝置、乙苯-苯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變壓吸附分離(PSA)、膜分離裝置、氧化瀝青裝置、石蠟成型裝置、油漿拔頭裝置、油頁巖干餾裝置等生產裝置。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