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18 09:50
來源:太原市政府網
日前,太原市政府印發《太原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措施(53條)》。其中涉及太原市加快推進燃煤污染、工業排放、揚塵污染和“散亂污”企業等問題的綜合治理措施53條。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太原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
綜合治理攻堅措施(53條)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太原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措施(53條)》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太原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
綜合治理攻堅措施(53條)
為全面加強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確保全年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根據國家和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制定我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綜合治理攻堅措施(53條)。
一、堅持空氣質量改善優先原則
(一)確立并實施空氣質量改善優先原則,把空氣質量改善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位置,全市工作服從服務于空氣質量改善。
(二)凡不利于空氣質量改善的生產、建設、經營等活動,作出相應調整,影響突出的堅決停產或停工,優先保障省城空氣質量全面改善。
二、加快散煤污染綜合治理
(三)市區建成“禁煤區”。除太鋼、二電、垃圾發電廠和保留熱源廠外,全部實現散煤禁燒。
(四)完成燃煤鍋爐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替代。10月底前市區471臺和縣(區)建成區18臺燃煤采暖鍋爐實現清零。三縣一市149臺常年運行燃煤鍋爐實施“煤改氣”。12月底前,晉源、小店、東山、陽曲等熱源廠21臺燃煤鍋爐完成清潔能源替代。
(五)完成城中村、農村、棚戶區清潔供暖改造。9月底前完成58個農村1.3萬戶“煤改電”,290個農村12.1萬戶“煤改氣”和1.98萬戶棚戶區清潔供暖改造。
(六)完成城中村、農村、棚戶區整體拆遷改造。9月底前完成36個城中村2.4萬戶、14個農村0.4萬戶、36片棚戶區2.9萬戶的拆遷清零。
(七)完成燃煤鍋爐提標改造。對暫不能實施改造的693臺燃煤采暖鍋爐,實施煙氣治理設施提標改造,確保9月底前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值。
(八)加大散煤替代力度。對三縣一市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18萬戶居民,優先使用型煤、蘭炭、潔凈焦等潔凈燃料替代,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三、整治工業污染
(九)對“散亂污”企業實行整體整治。制定總體整改方案并向社會公開,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時間表要求,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升級改造完成并經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后方可投入運行,并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對“散亂污”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列入淘汰類的一律于9月底前依法依規取締,做到“兩斷三清”。10月1日起,凡存在瞞報漏報“散亂污”企業的,納入環保督察問責。
(十)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9月底前完成工業區無組織排放情況系統排查,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工業企業制定無組織排放改造方案,10月底前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
(十一)控制企業粉粒狀物料無組織排放。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密閉儲存。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9月底前,太鋼渣場完成全封閉治理改造任務。
(十二)控制企業塊狀物料無組織排放。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存儲,并采取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進行抑塵。
(十三)控制企業生產過程無組織排放。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得有可見煙塵外逸。
(十四)控制企業物料裝卸運輸無組織排放。汽車、火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控制企業綜合無組織排放。料場路面應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
(十五)開展電力行業綜合治理。關停國電太原第一熱電廠4臺300MW機組。11月1日起,西山白家莊電廠、古交一一電廠達到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限值。
(十六)開展鋼鐵行業綜合治理。10月1日起,太鋼、美錦鋼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十七)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90家VOCs綜合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272家加油站、12座儲油庫、378輛油罐車全部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且確保穩定運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
(十八)煙氣排放自動監控全覆蓋。9月底前,全面排查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電力、鋼鐵、焦化、水泥、玻璃、有色和磚瓦企業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加強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維護,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對超標排放企業實施即超即罰。
(十九)加快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10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焦化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12月底前完成平板玻璃、石化、電鍍等13個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予以處罰。對不按證排污的,依法責令停產整治,并處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按日計罰。
四、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
(二十)鋼鐵焦化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實施鋼鐵企業分類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績效水平,2017年9月底前制定冬季錯峰限停產方案,以高爐生產能力計,采用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位于城市建城區的焦化企業延長至48小時以上。制定鑄造行業錯峰生產方案,除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外,其他采暖季實施停產。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報市政府批準。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電爐、天然氣爐停產。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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