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19 10:16
來源:北京市住建委
北京市住建委發布《2017-2018年秋冬季建設系統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從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也就是采暖季期間,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全部區域;通州區、大興區、房山區、門頭溝區、延慶區、昌平區、懷柔區、密云區、平谷區、順義區、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區及建成區要停止各類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等。
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確實無法停工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屬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初審,并以區政府名義統一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統籌后報北京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采暖季期間,對拒不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除工程的項目,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依法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記分,納入北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動態監督管理,暫停其新開工項目審批,暫停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6個月;發現經市政府批準可進行土石方工程作業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施工現場揚塵治理不達標,取消其土方工程作業資格。
以下為全文:
2017-2018年秋冬季建設系統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嚴格執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北京市細化落實方案》(京大氣〔2017〕1號),結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力度,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此攻堅行動方案,本市建設系統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要求開展揚塵治理攻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市新開工建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全部安裝視頻監控系統;施工現場實現工地周邊圍檔、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出口兩側各100米路面實現“三包”(包干凈、包秩序、包美化)。
(二)基本思路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從開工建設至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土方開挖、基坑支護、基礎底板施工、主體結構施工、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工程等揚塵治理全過程、全覆蓋管控;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全市在施工程施工現場開展現場和非現場執法檢查,并聯合環保、城管等部門開展執法活動;細化明確行政處理標準,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形成高壓態勢、執法威懾。
二、工作措施
(一)嚴控施工許可審批,推廣使用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
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應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全市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應安裝在線監測設備,新開工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現場運輸車輛出入口至少安裝一個球形攝像頭和一個車牌抓拍設備,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與相關執法部門信息共享。取得施工許可證,已開工尚未安裝視頻監控系統的項目,要求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復工;拒不整改的項目,收回施工許可證。
(二)建立專人督察制度,夯實揚塵治理責任。
在全市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重點工程施工現場實施揚塵治理專人督察方式,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市、區兩級住房城鄉建設委安排專人對以上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實施監管。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副中心、新機場、CBD核心區、冬奧會場館等重點工程揚塵治理監管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明確專人對轄區內其他工程揚塵治理實施監管。自發文之日起,被查處存在揚塵污染違法行為的工程施工現場,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督察,督促參建各方切實履行揚塵治理主體責任。
(三)明確停工范圍,確保揚塵治理達標。
1.停工時間: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圍: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全部區域;通州區、大興區、房山區、門頭溝區、延慶區、昌平區、懷柔區、密云區、平谷區、順義區、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區及建成區。
3.停工內容:停止各類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等。
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確實無法停工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屬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初審,并以區政府名義統一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統籌后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四)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1.采暖季期間,對拒不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除工程的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依法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記分,納入北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動態監督管理,暫停其新開工項目審批,暫停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6個月。
2.自發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期間,發現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暫停該項目施工企業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30天;10月16日至11月15日,發現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暫停該項目施工企業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60天;11月16日至12月15日發現存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暫停該項目施工企業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90天;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間發現存在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暫停該項目施工企業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6個月。
3.一個月內發現同一施工企業有三個及以上項目揚塵治理不達標,該施工企業全市所有在施工程項目停工整改30天,并依法暫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6個月。連續三個月發現同一施工企業有項目揚塵治理不達標,暫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6個月。
4.一個月內發現同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三個及以上項目揚塵治理不達標,其下屬所有項目停工整改30天,同時停止新開工項目審批手續辦理,提請市規劃國土委等部門,暫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場交易資格3個月。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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