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26 15:56
來源:海口市政府
為進一步加強海口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探索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海口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6—2018年)》《海口市大氣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方案。海口市政府印發了《海口市大氣污染整治長效機制方案》,全文如下:
海口市大氣污染整治長效機制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探索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海口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6—2018年)》《海口市大氣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方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第七次黨代會和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堅持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區域協作與屬地管理相協調、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和長效機制建立,確保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不下降。
二、組織機構
成立市大氣污染防治整改長效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倪強(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文斌(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市生態環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市政市容委、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秀英區政府、龍華區政府、瓊山區政府、美蘭區政府、海口綜合保稅區管委會、海口國家高新區管委會、桂林洋開發區管委會、市市政市容委、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港航局、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市環衛局、海口質監局、市食藥監局等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保局,具體負責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整改長效機制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和考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文斌副市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生態環保局局長兼任。
三、整改措施
(一)城市揚塵污染防治
1.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日常監督,推行綠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具體方案由市住建部門另行制定。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各區政府。
2.強化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強化道路灑水降塵措施,減少道路揚塵污染。城區主要街道、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道路保潔要掃、洗并舉,每天2次高壓沖洗和灑水降塵,減少揚塵污染;增強環衛道路機械作業能力,到2020年,建成區道路機掃率達到 85%。
牽頭單位:市環衛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3.繼續開展主城區以及重點路段渣土車(泥頭車)專項整治工作,建立流動檢查機制,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運輸的執法監管,嚴查未實行密閉運輸車輛,杜絕道路拋灑滴漏,對違規工地、排放地的違法行為實施頂格處罰,對違規車輛實施最高額度處罰。2017年底,到建成區內的渣土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并安裝衛星定位系統。
牽頭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區政府。
4.落實混凝土攪拌站、石材加工廠揚塵污染防治,要求企業采取密閉生產、設置圍擋、灑水、沖洗等防塵措施;粉料倉上料口采用密閉性良好的接口裝置,定期對粉料倉收塵裝置進行維護保養;骨料堆場分類加裝控制揚塵的封閉式庫房,骨料堆置于庫房之中,進出料口設置噴淋降塵措施;站內生產區域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系統,用于歸集、處理生產廢水和清洗車輛的廢水;出入口及場區地面進行硬化,未硬化的裸土空地設置綠化,確保不產生揚塵;出入口設置車輪沖洗設施,保證車輛出入不帶泥上路。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生態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二)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1.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高污染排放機動車進行公告,公告期滿仍不辦理注銷手續的予以強制注銷。對達到強制報廢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予辦理機動車所有人新購置機動車的注冊登記和轉移登記。對營運類高污染排放機動車不予核發《道路運輸證》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對不符合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在用機動車,公安機關不予核發牌證或讓其通過年檢。尾氣排放檢測不達標的車輛,不得發放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對已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營運類高污染排放機動車不予通過年審,并限期收回其《道路運輸證》;逾期未收回的,依法注銷其《道路運輸證》確保2017年底前全部營運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完成淘汰。,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港航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保局。
2.嚴格貫徹全省對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實施所有路段全時段、全區域禁止通行的要求,繼續開展我市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全市禁行執法工作,加強高污染排放機動車的路檢路查執法,對違規行駛的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堅決予以查處,對達到強制報廢車輛上路行駛及未進行注銷的,進行查扣處理。2017年開展全市高污染排放機動車電子抓拍系統建設工作,將高污染排放機動車數據導入道路交通卡口監控系統進行電子監控抓拍,并將高污染排放機動車違法信息導入到交警部門的違法處罰平臺進行處罰。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保局、市交通港航局。
3.嚴禁特種作業車、物流配送車、大型工程車、渣土車、接送班車“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禁止農用車輛駛入主城區。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港航局。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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