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03 09:25
來源:陜西環保廳
3、以“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為重點,切實強化治散管控,任務共1條。省工信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清理取締“散亂污”企業。11月15日前,關中各市完成摸底核實“散亂污”企業總數量30%左右的清理取締任務。
4、以道路和工地監管為重點,切實強化揚塵管控,任務共5條。一是省住建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嚴格執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間,西安市(含西咸新區)、咸陽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區及關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區,除地鐵(含輕軌)項目、市政搶修和搶險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嚴禁以各種借口將“禁土令”降低標準、減少時限、縮小范圍。二是各市政府負責,嚴格渣土運輸車輛管理。通過聯合設卡檢查、機動巡查等方式,嚴查冒頂裝載、帶泥上路、沿路遺撒、亂傾亂倒等行為。三是省住建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強化建設工地揚塵管理。各類工地要嚴格落實“灑水、覆蓋、硬化、沖洗、綠化、圍擋”六個100%,建筑工地安裝在線監測或視頻監控并聯網。建立“過程管理+揚塵排放質量管理+紅黃綠牌結果管理”聯動管理制度,黃牌限期整改驗收時限不超過10個自然日,如逾期未整改到位自動降為紅牌;被列為紅牌管理的工地,立即進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達標。四是省住建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加強道路揚塵治理。科學制定冬季道路清掃作業方案,采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工作模式,不斷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五是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強化工業堆場揚塵治理。對存在問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堆放場,一律停產整改。
5、以高排放車監管為重點,切實強化尾氣治理,任務共9條。一是省公安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嚴查貨車超標排放行為。各市要在省、市際和進入城市主城區主要道路設置卡口,開展貨車超標排放綜合執法檢查。二是省公安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建立高污染車輛禁行制度。制定高污染車輛禁行相關措施,建立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車輛禁止進入關中各市主城區制度。三是省公安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提升低速汽車及載貨柴油車管控水平。原則上禁止低速汽車及載貨柴油車進入主城區。四是省工信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加快推動關中城市公交車和出租車電動化替代工作、城市物流車和渣土車電動化或天然氣替代工作。五是省商務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嚴厲查處成品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確保全省國Ⅴ汽、柴油全覆蓋。六是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加快建設遙感監測設施。2018年10月底前,形成機動車遙感監測能力。七是省住建廳、省交通廳聯合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強化工程機械污染防治。各市要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區域,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階段排放要求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工程機械。八是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農業廳分別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加快淘汰老舊車。加快推進國Ⅱ及以下汽油車和國Ⅲ及以下柴油車等老舊車、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淘汰更新工作。九是省商務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強化銷售源頭管理。定期排查在售柴油車和交易二手車尾氣排放情況,嚴控不達標及偽裝造假車輛進入我省銷售市場。
6、以排污總量削減為重點,切實強化治源管控,任務共5條。一是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推動煙氣排放自動監控全覆蓋。電力、煤化工、石化、焦化、水泥、鋼鐵、玻璃、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及其他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和燃煤鍋爐,要全部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二是省環保廳負責,加快排污許可證核發。2017年底前,完成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三是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企業實施即超即罰,停產整治;對未能完成整改的,采暖季期間涉氣生產線一律停產整改并派駐監督員駐廠監管。四是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全面排查無組織排放情況。對未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的企業,按照無治污設施非法排污依法予以處罰并停產整治。五是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11月15日前,完成重點行業VOCS整治任務。對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業,要依法停產整治,并納入冬季錯峰生產范圍。
7、以減少燃燒為重點,切實強化面源管控,任務共4條。一是各市政府負責,嚴控生物質焚燒。落實網格化監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逐步減少農村生活薪柴使用。二是省國土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整治未達標的礦山要強制采取灑水、抑塵等臨時性措施,減少揚塵污染;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礦山企業,要依法強制關閉。三是省住建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要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證正常運行,實現達標排放。對城市夜市、露天燒烤進行規范整治,要加大劃定區域外露天燒烤行為的清理整頓力度。四是各市政府負責,科學引導煙花爆竹禁限放。各市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方案,合理劃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時限要求。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以限為主,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以禁為主。
第三部分為全力應對重污染天氣。任務共7條。
1、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修訂完善應急預案。11月15日前,修訂印發省、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省環保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建立應急聯動機制。重污染天氣期間,建立關中地區統一應急聯動機制,實施快速有效的運行模式,保障啟動區域應急聯動時各市及時響應、有效應對。
3、重點行業實施錯峰生產。省工信廳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建材行業全面實施錯峰生產,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采暖季期間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11月15日前報市政府備案。鋼鐵、焦化、化工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鋼鐵產能限產50%左右,以高爐生產能力計,以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焦化企業限產30%左右,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業產能限產50%左右,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市政府負責。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峰生產,按上年度同比發電量計算,關中地區火電上網電量同比下降不低于30%。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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