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04 15:55
來源: 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
12月1-2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出現了一次大氣重污染過程,整體情況為中-重度污染,污染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和河南北部等城市。針對本次污染過程,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立即組織專家進行了跟蹤研究,滄州市跟蹤研究工作組負責人、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研究員梁鵬進行了解讀。
總體情況
12月2日,河北省滄州市遭遇一次重污染天氣。近3日來,空氣質量持續惡化,滄州市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分別為66、90和213(其中12月2日為0點~18點平均)。從2日凌晨3點開始,AQI 指數從200持續增長,至18點達到257,重污染過程已持續了15個小時。
根據各類污染物的小時濃度變化圖,本次重污染過程主要是由顆粒物持續增加所致。PM2.5和PM10從12月1日4時起持續增加,到今日18時為止, PM2.5與PM10濃度分別達到206微克/立方米和297微克/立方米,增加倍數分別為4.0倍和3.6倍,增長速度分別為4.2微克/立方米/小時和6.0微克/立方米/小時。
將本次污染過程污染物濃度與2016年同比分析,結果顯示,12月1日PM2.5、PM10、SO2、NO2和CO同比分別下降52%,43%、55%、38%和64%,但是2日PM2.5、PM10、同比分別上升44%和39%,SO2、NO2和CO同比分別下降61%、14%和6%。由此可見,2日的重污染過程主要由顆粒物驅動,尤其是PM2.5。而SO2、NO2和CO卻同比下降明顯,尤其是SO2下降了61%,表明今年滄州市大氣環境的燃煤排放、機動車尾氣排放等污染源控制有所成效。
成因分析
根據單顆粒質譜(SPAMS)監測結果,11月30日0時~12月1日18時,滄州市大氣PM2.5來源解析結果為:燃煤27%、工業源15%、機動車尾氣21%、二次污染7%、生物質燃燒14%、揚塵7%、其他9%。12月1日與11月30日相比,機動車尾氣和燃煤貢獻不變,二次源由4%增加到11%,揚塵源由6%增加到8%。從源解析結果顯示,燃煤源在PM2.5中比重最高,且在11月30日18時后,燃煤源貢獻快速上升,符合散煤取暖的污染排放時間段,需要加強控制燃煤源的排放。
由于12月1日夜間地面輻射作用,12月2日7時在850hPa以下形成了深厚的逆溫層,加之滄州市處于弱高壓后端,以南偏西風的1m/s以下風速為主,濕度達到80%,PM2.5小時濃度在12月2日7時達到重度污染,隨著日間的太陽輻射,混合層抬高,在午后PM2.5小時濃度略有下降。日落后20時逆溫層增長到900hPa,滄州處于冷鋒前的均壓場中,高濕靜小風的不利氣象條件下,加上入冬以來滄州市每日18點后,SO2、PM10、CO濃度均有明顯上升,午夜2點后SO2、PM10、CO濃度均有所下降,基本符合散煤取暖的污染排放與擴散時間規律,導致PM2.5小時濃度在12月2日20時已達到嚴重污染。
預警應急
2017年11月30日12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滄州市人民政府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減排措施有: ①錯峰生產企業在應急響應期間按錯峰生產要求執行停限產措施。②黃色及以上預警停產企業嚴格執行停產措施。③輪流停產企業實施輪流停產。④減(限)企業削減20%排放量,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錯峰運輸比例參照減排比例執行。⑤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⑥干洗行業停業(有溶劑冷卻循環設施的除外)。⑦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⑧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⑨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原材料運輸。⑩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市區內實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和新能源車輛外,海河路、長蘆大道、渤海路、迎賓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圍區域內道路,非營運車輛實行單雙號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2017年11月30日~12月2日,滄州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錯峰生產要求按照“秋冬季采暖期錯峰生產要求”實施。采暖季錯峰(限停)產煤炭企業橙色預警期間每日減排煙粉塵24.71t、二氧化硫 20.82t、氮氧化物 16.86t、揮發性有機物 13.77t;停產企業橙色預警期間每日減排煙粉塵27.90t、二氧化硫 4.34t、氮氧化物 2.34t、揮發性有機物 1.88t;減限產企業橙色預警期間每日減排煙粉塵1.12t、二氧化硫3.45t、氮氧化物 5.23t、揮發性有機物 6.48t。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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