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07 13:56
來源:馬鞍山市環保局
(十)加大車輛運輸管控。加大全市運輸車輛管控力度,在建成區主要道路設立卡口,禁止大型貨運機動車、農用車輛進入主城區,對易揚塵物料、渣土運輸車輛超載、遮擋號牌的行為予以查處。四個國控站點周邊兩公里范圍采取重載車、農用車、渣土車繞行、限行措施。(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交運局,各縣區、開發園區)
(十一)嚴控油氣污染。加強全市儲油庫、加油站(含水上)和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監管,對污染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實施停業。(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運局,各縣區、開發園區)
(十二)實施人工增雨。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與市氣象局實行會商研判機制,每日分析空氣質量數據和氣象數據,預判未來三天的空氣質量狀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
利用有利氣象條件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
各縣區、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擔負起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主體責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努力完成年度控制目標和11-12月份階段性控制目標。市政府將根據省政府《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對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以及階段性控制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以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為主,11-12月階段性目標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縣區、園區,依據《安徽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對創建文明城市、環保模范城市、衛生城市實施“一票否決”。對階段性目標未完成的區域,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二)加強督查調度
根據《安徽省2017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導工作方案》要求,市大氣辦對各縣區、園區、市直部門工作情況實行日調度制度,做到目標到天、措施到天、評估結果到天、盤點到天,督促各單位強化管控,并以每日一報的形式通報四個國控站點空氣質量狀況、存在突出問題及其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發有關單位。市大氣辦對工作措施不落實、交辦問題整改不到位、空氣質量持續惡化、上報內容與現場督查不一致的采取預警,必要時提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對責任單位進行約談。市委市政府6個督查組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整改完成情況納入督查范圍。市政府分管領導每周調度不少于一次。
(三)開展聯合執法
根據省大氣辦《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調度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從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征管局、市經信委、市安監局、市港航局、市商務局、市交運局等單位各抽調2名行政執法人員,分成兩個聯合執法工作組,市環保局領導班子成員分組帶隊,針對夜間建筑(道路)施工、渣土運輸無人監管,22:00至次日凌晨4:00數據飆升現象,佩戴值班袖章,分區域、分路段開展晝夜不間斷巡查執法。各縣區、開發園區也要組織實施夜查工作,發現問題當場通知相關部門,責令立即整改,必要時移交相關部門依各自職責嚴格上限處罰;需要整改的問題立即提交市大氣辦,當日給相關縣區、園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派單整改,兩個工作日內整改責任單位將結果報市大氣辦。
(四)嚴格問效問責
市紀委監察局嚴格執行《安徽省2017年度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量化問責規定(試行)》,對市大氣辦每日通報中點明的工作措施不落實、逾期未完成整改、問題整改不到位、空氣質量持續惡化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查實情況后予以問責。
馬鞍山市大氣辦
2017年12月3日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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