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1 14:51
來源: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安徽環保
日前,2018年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已經印發。任務提出,加快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2018年底前,全省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含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流化床機組以及工業企業自備機組),全部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不能按計劃達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機組,一律停產改造。全年完成120萬千瓦節能改造。要求,2018年,安徽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5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全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13%、11%。全文如下:
2018年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要求,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加強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圍繞實施“控煤、控氣、控車、控塵、控燒”等措施,結合我省當前實際,確定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一、工作目標
2018年,全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5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全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13%、11%。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控煤)。
1.強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認真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皖發改環資〔2017〕807號),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2018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由增轉降。(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省能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統計局)
加強劣質煤、散煤管控。加強煤炭生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監督,確保供應符合使用、銷售標準的合格煤炭,依法查處散煤銷售網點。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分別負責)
2.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積極協調爭取國家增加我省天然氣指標。根據資源落實情況,有序實施“煤改氣”工程,推進天然氣替代利用,在保障民生的情況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建設天然氣熱電聯產、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替代燃煤機組。(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能源局,配合部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統籌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科學有序發展風電、加快秸稈電廠建設。2018年,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150萬千瓦。(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能源局)
3.推進燃煤鍋爐淘汰和整治。加快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2018年底前,各市建成區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以及玻璃、陶瓷行業工業窯爐要完成50%清潔能源替代,力爭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燃煤鍋爐在新建和改用天然氣的過程中要同步實現低氮燃燒技術改造。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燃煤電廠鍋爐除外)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部門:省質監局、省能源局)
嚴把準入關口,不再審批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加快鄉鎮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淘汰和改造。(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質監局)
4.大力推行集中供熱。開展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城區集中熱源建設,加快完善配套供熱管網。2018年底,國家級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屬省級開發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對工業企業較少且已經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可暫緩推行。(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淘汰過剩產能。嚴控過剩行業新增產能,依法依規化解過剩產能,做到應停盡停、應關盡關、應拆盡拆,全省退出煉鐵產能100萬噸、粗鋼產能128萬噸。(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加快淘汰不具備供熱改造條件的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和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下、設計壽命期滿的純凝煤電機組,逐步關停淘汰供電煤耗大幅高于同類機組平均水平、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大幅高于國家標準的火電機組。(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能源局,配合部門:省電力公司)
6.推進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對城市主城區內現有工業企業進行摸底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國資委)
(二)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控制工業廢氣排放(控氣)。
1.加快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2018年底前,全省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含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流化床機組以及工業企業自備機組),全部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不能按計劃達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機組,一律停產改造。全年完成120萬千瓦節能改造。(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能源局,配合部門:省環保廳、省物價局、省電力公司)
2.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嚴格按照國家《“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以“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總量削減”為原則,采取原料替代、過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多種手段,全面推進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及化工園區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2018年10月底前,重點管控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應全面完成,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應完成70%以上,專業化工園區內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企業治理工作應基本完成。(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省能源局)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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