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1 14:51
來源: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安徽環保
7.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協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2018年,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不低于70%。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強新能源汽車補貼。鼓勵電網公司、投資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參與新能源汽車充電與維修、電池維護與回收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積極發展公共交通。重點實施公共交通設施建設、步行和自行車交通設施建設改造、公共自行車系統建設等項目。到2018年,全省城區人口100萬以下、100至300萬、300萬以上城市,萬人公共交通車輛擁有量分別達到12、16、17標臺以上。(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照責任分工負責)
9.加快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提高貨物鐵路運輸比重,加快推進多式聯運,減少公路運輸,提高鐵路貨運比例,推進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由公路運輸向鐵路轉移。2018年8月底前,制定出臺我省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工作方案。(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交通運輸廳,配合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四)強化面源綜合整治,控制各類揚塵污染(控塵)。
1.強化各類施工揚塵整治。開展施工工地揚塵綜合整治,實現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施工現場禁止露天(或未密閉)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未密閉攪拌砂漿,嚴控拆除作業現場揚塵污染,嚴格渣土車運輸管理。繼續實施冬季“封土行動”。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未達標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重大民生工程、重點項目和重點造林綠化工程等,確實無法停止土石方作業的,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后方準施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按照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確保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措施落實到位;對違規施工單位和企業,責令立即停工,并按相關規定上限處罰。2018年,完成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區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揚塵整治。(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部門: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
2.加強混凝土(瀝青)攪拌站揚塵整治。各類混凝土(瀝青)攪拌站、水穩拌和站,要做好場地和道路硬化、保潔,骨料倉、配料倉、傳送帶、二層以上攪拌樓(站)全封閉;攪拌主機、粉料筒倉加裝強制集塵設施收塵,粉料筒倉吹灰管采用硬式密閉接口防止進料泄露;建污水沉淀池回收利用生產污水,鼓勵上砂石分離機減少固體廢棄物產生,鼓勵生產企業采用污水、廢渣零排放措施;安裝混凝土罐車出場自動沖洗設施,對出入車輛全部沖洗;限制超量運載混凝土,加裝防滴漏裝置。(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工業物料堆場揚塵整治。加強工業堆場揚塵污染防治,2018年10月底前,火電、鋼鐵、建材、焦化、鑄造以及集中供熱等企業實現規范管理。按照“場地硬化、流體進庫、密閉傳輸、濕法裝卸、車輛沖洗”的標準,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廢渣等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實現密閉儲存,完成生產工藝無組織排放污染治理,實現“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環保廳,配合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省能源局)
4.大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督促開采企業對產生揚塵的作業場所采取收塵、防塵措施;對污染治理設施不規范、揚塵污染嚴重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依法取締非法采石場及其他礦山。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污染。暫停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暫停新設露天礦業權審批。分行業制定綠色礦山標準。(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國土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安監局、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深化城市道路揚塵整治。運載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拋灑、揚塵的散裝物料車輛行駛公路時必須采取覆蓋等措施。全面加強渣土運輸處置揚塵整治。渣土車輛出場前進行沖洗保潔,渣土運輸實行經營許可制度,運輸車輛安裝密閉裝置和定位系統。渣土運輸車輛隨車攜帶準運證,按照規定路線、時間行駛,沿途不丟棄、遺撒渣土。實施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道路網格化保潔管理,加強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按照道路揚塵清掃標準,細化結冰期和非結冰期道路清掃方案,2018年底,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部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
6.加強環城國省道和高速公路機掃保潔。重點加強對繞城國省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的揚塵清掃清洗力度,繞城區國省高速公路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清掃2次,有效減少繞城和環城國省高速公路與國省干線公路的起塵量。(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部門: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五)加強其他污染防治,控制各類露天焚燒(控燒)。
1.推進秸稈、垃圾等綜合利用和禁燒。建立健全還田利用、收儲運銷、產業增值、政策扶持四大支撐體系,不斷改進農業領域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利用方式,大幅提升能源化、工業原料化利用水平。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2018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8%以上。產業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加大秸稈禁燒督查力度,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制,加強衛星遙感及無人機等應用,建立秸稈、垃圾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實現對轄區內秸稈、垃圾、工業廢物禁燒工作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確保秸稈焚燒火點數量逐年下降。加強農村及城市周邊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牽頭單位: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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