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3 11:22
來源:廣西省梧州市環保局
(八)健全污染天氣預警應對機制。
1.加強分析研判,每周發布空氣質量預測簡報,嚴格執行《梧州市2017—2018年冬春季空氣質量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及時發布預警,各責任單位須采取措施,積極應對。根據自治區下達的目標任務適時調整我市空氣質量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制度。〔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氣象局、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城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2.加強研判,每周向市空氣質量預警專家組、市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園林管理局提供氣象信息,適時進行人工增雨作業。(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九)加強宣傳輿論引導。
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體每周公布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情況,不定期公布整改進展情況,公開曝光違法事件典型案例。〔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
(十)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安排,2018年安排專項工作經費,促進各級各部門人員、技術、設備“三落實”;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建立多部門合作的集揚塵治理源頭實時監控、部門監管監督、大數據分析、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智慧化綜合監管平臺,逐步實現全程可視追溯,破解揚塵治理責任主體多、參與部門多、行政資源管理分散等難題;支持市政、環衛部門分期分批購置保潔灑水車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市農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
(十一)定期會議制度。
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及時研究討論和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政府及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精心組織、勇于擔當、真抓實干,以釘釘子精神扎實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要成立專項工作組,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推動專項整治扎實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二)快速反應,全面整改。
各有關部門對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做到及時接收、快速反應、及時回應,找準重點問題,制定強有力措施,落實到人,落實工作時間時點。同時,加強協調配合,靈活創新,精準發力,狠抓落實。對拒不整改的業主單位,必要時可利用媒體進行曝光。
(三)源頭管控,工作問效。
對污染源頭管理不到位、管理效果不明顯的,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視情況可約談責任單位;對管理到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各級各部門須在2月底前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促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系統化、常態化,共同推進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五)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1.報送整改方案(含問題清單)。各級各部門要查找薄弱環節,列出問題清單,逐一細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到人。2月12日前,各責任單位向牽頭單位報送整改方案,牽頭單位于2月16日前匯總形成牽頭事項整改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市委督查室。
2.報送相應工作制度。2月20日前各責任單位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市委督查室。
3.定期報告整改進展情況。各單位明確1名具體工作負責人(聯絡員),對攻堅戰進展每周一報,階段性進展每月一報。各單位于每周一12∶00前報送上周進展情況、每月3日前報送上月工作小結至各整治工作組組長單位,組長單位匯總后于每周一17∶00前、每月6日前形成上周、上月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報市大氣辦(聯系人:黃濤,電話:3816351,電子郵箱:wzhbwfk@126.com)、抄送市委督查室,由市大氣辦匯總上報市委、市政府。
梧州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督查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深入推進我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2018年大氣污染治理考核目標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范圍
(一)各城區。
(二)重點督查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2公里范圍內的建筑工地、道路、重點企業、水泥混凝土行業、港口碼頭、物料堆場等。
二、督查內容
重點督查各城區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及各園區管委會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
(一)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情況。重點檢查道路清掃、灑水情況,路面是否硬化無破損,道路是否有施工廢料亂傾倒、占道堆放現象,道路及花基兩旁是否保持清潔,路面是否有積土,道路(含人行道)施工是否濕法作業。〔責任單位: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各城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東泰公司、市城投公司〕
(二)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洪堤岸坡整治水利工程、道路交通施工工程、地質災害整治工程等)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情況。重點檢查工地現場裸露及堆放的土方是否有覆蓋措施、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是否硬化及設置輪胎沖洗措施、土石方施工是否采取濕法作業措施、是否采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及時清運土方和建筑垃圾、是否使用預拌制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是否密閉存放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及施工廢棄物、是否設置工地圍擋措施等。〔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市水利局、各城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城投公司、市東泰公司〕
(三)“三車”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撒漏情況,是否按要求加蓋擋板或篷布等密閉化措施,是否帶泥上路。〔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各城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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