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8 10:55
來源:亳州市政府
安徽省亳州市2018年度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日前印發,方案指出,亳州市2018年,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比率達75%以上,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8.9%、5%。
亳州市2018年度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
為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安徽省大氣辦關于印發2018年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皖大氣辦〔2018〕7號)要求,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圍繞實施“控煤、控氣、控車、控塵、控燒”等措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8年,我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比率達75%以上,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8.9%、5%。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一)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控煤)。
1.強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認真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皖發改環資〔2017〕807號),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2018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由增轉降。(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統計局。)
加強劣質煤、散煤管控。加強煤炭生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監督,確保供應符合使用、銷售標準的合格煤炭,依法查處散煤銷售網點。根據《亳州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實施城區散煤治理的通告》要求,市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在2017年度散煤整治成效基礎上,制定城區散煤治理工作方案,開展城區散煤治理專項行動,4月底前完成禁燃區內散煤銷售排查清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禁燃區內經營戶散煤燃燒整治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配合部門:市城管執法局)
2.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積極協調爭取天然氣指標。有序實施“煤改氣”工程,推進天然氣替代利用,在保障民生的情況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建設天然氣熱電聯產、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替代燃煤機組。(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城管執法局)
統籌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科學有序發展風電、加快秸稈電廠建設。2018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3萬千瓦。(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3. 推進燃煤鍋爐淘汰和整治。4月底前,開展燃煤小鍋爐清查工作,嚴防反彈。加快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杉杉(亳州)服飾有限公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燃煤鍋爐在新建和改用天然氣的過程中,要同步實現低氮燃燒技術改造。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燃煤電廠鍋爐除外)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嚴把準入關口,不再審批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加快鄉鎮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的淘汰和改造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質監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4. 大力推行集中供熱。開展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城區集中熱源建設,加快完善配套供熱管網。2018年底,市屬省級開發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對工業企業較少且已經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可暫緩推行。(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加快淘汰過剩產能。嚴控過剩行業新增產能,依法依規化解過剩產能,做到應停盡停、應關盡關、應拆盡拆。(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
6. 推進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對城市主城區內現有工業企業進行摸底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并按照搬遷計劃逐步完成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任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二)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控制工業廢氣排放(控氣)。
1. 加快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含熱電聯產機組、循環流化床機組以及工業企業自備機組)全部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不能按計劃達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機組,一律停產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環保局、市供電公司)
2. 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嚴格按照原國家環保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以“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總量削減”為原則,采取原料替代、過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多種手段,全面推進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及化工園區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點管控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完成70%以上,基本完成專業化工園區內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企業治理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牽頭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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