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8 11:46
來源:山東萊蕪市人民政府
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明確了路線圖、時間表;《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 號、《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5〕17 號等為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新《環境保護法》以及與之配套的4 個辦法全面實施,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停產整治等強有力的處罰手段,為環境執法提供了有力武器,從根本上解決“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突出問題。
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凸顯。在國際國內各種因素綜合作用下,我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進入中高速增長新常態。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是新常態的階段性特征,以環境保護促進轉型升級,實現從“兩高一低”向“兩低一高”轉變,從生態侵略向自然和諧轉變,從生態赤字向生態變好方向轉變,促進能源消費結構發生變化,能源需求呈現“三低”(低增速、低增量、低碳化)特征,客觀上有利于緩解環境壓力。
環境保護已成為社會的共識。當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改善環境質量”的思想認識高度統一,加強環境保護,建設良好生態環境,讓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已成為社會共識。政府環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大、企業環境守法意識不斷增強、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積極性迅速提高,全社會關心、參與環境保護的合力正在形成,為加快解決復雜環境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挑戰
經濟轉型升級滯緩和污染減排剛性約束之間的矛盾。鋼鐵、電力、水泥、化工等污染嚴重的傳統行業在全市工業中仍占較大比重,經濟轉型升級滯緩和污染減排剛性約束的矛盾已日益突出。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面臨諸多難點,產業結構高端化不足,產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環境質量改善緩慢和公眾對環境質量期望值之間的矛盾。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的期望值不斷提高,這與環境質量改善的艱巨性必然產生矛盾。地表水污染、環境空氣污染、土壤污染、污泥及危廢處置、城市噪聲等環境問題依然嚴重,已成為影響人居環境、投資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的嚴重問題。
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不斷提高的環境需求之間的矛盾。雖然近年來加大力度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但與國家的環境管理要求仍有較大差距。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仍有待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尤需完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相對滯后。環境監管能力薄弱和經濟社會迅速發展之間的矛盾。“十二五”期間,我市監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在生態、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輻射等方面的監測能力嚴重不足;基層環保能力建設相對滯后,人員結構不盡合理;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還有待完善和創新,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實施適應新時期環保需要的市場手段、金融和經濟政策。
第二章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推動“四個發展”、建設“五個萊蕪”的總體目標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好大氣、水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嚴密防控環境風險,著力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打造“天藍、地綠、水凈”的生態環境面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美麗萊蕪奠定堅實的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先決條件,積極推進低碳發展,實施“工業綠動力計劃”,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加快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格局。
2.堅持改善質量、精準治污。統籌推進水、大氣、土壤等重點領域污染防治,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霧霾、黑臭水體、土壤重金屬污染和農村環境保護等突出問題,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順應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期待。
3.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驅動。建立健全評價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強化環保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完善環保責任和法制體系,激發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內生動力,提升精準施策水平。
4.堅持依法監管、社會共治。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堅持“零容忍”,嚴格環保執法,全面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嚴格落實政府、企業和公眾生態文明責任,推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綠色轉型,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比2013年改善50%左右;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重點河流基本達到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增強;環境風險得到基本控制;環保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監測與考核體系更加科學,環境優化經濟發展的作用進一步顯現,努力實現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適應的環境目標。
四、主要指標
1.環境質量指標
環境質量方面。到2020 年,全市主要環境質量指標保持穩步改善趨勢。環境空氣質量比2013 年改善50%左右。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6.2%,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穩定達標,且持續改善,PM10、PM2.5 年均濃度分別達到80μg/m3和51μg/m3,重污染天氣明顯下降;全市重點河流水質基本達到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2.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到2020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總量比2015 年分別減少27%、27%、13.06%、13.64%。
3. 環境治理方面
到2020 年,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88%以上,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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