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23 13:33
來源:洛陽市環保局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實施清潔型煤替代。繼續將清潔型煤作為清潔供暖體系的補充措施,依托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完善“縣—鄉—村”三級配送機制,大力開展潔凈型煤推廣,在不具備“電代煤”“氣代煤”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市工商局等部門要抓住居民囤煤高峰期,組織開展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民用潔凈型煤》(DB41/T1326-2016)要求。質監、工商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潔凈型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每月組織開展潔凈型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清潔型煤行為。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
責任單位:市煤炭局、質監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削減煤炭消費總量。通過控制新建燃煤設施、普及清潔能源、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優化煤炭消費結構等措施,降低煤炭消耗量。2018年全市煤炭消耗總量控制在2500萬噸以內。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4.工業燃煤設施拆改。2018年4月底前,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永不復用”標準,拆除城市建成區的煤氣發生爐,拆除已經閑置棄用的煤氣發生爐(制備原料的煤氣發生爐除外)。8月底前,現存的燃煤熱風爐和導熱油爐實施提標改造或改用清潔能源或拆除,實施提標改造的廢氣排放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特別排放限值(即在基礎含氧量9%條件下,顆粒物≤30毫克/立方米,SO2≤200毫克/立方米,NOx≤200毫克/立方米),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引導鼓勵中型燃煤鍋爐淘汰。在完成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改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燃煤鍋爐拆除和清潔能源改造范圍,2020年底前,通過獎補政策引導,基本淘汰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改用清潔能源等。拆除的鍋爐應及時注銷有關手續,未注銷的不得享受有關優惠政策。8月底前,暫時保留的單臺出力在10蒸噸以上、65蒸噸以下(含)的燃煤鍋爐完成提標治理,廢氣排放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特別排放限值(即在基礎含氧量9%條件下,顆粒物≤30毫克/立方米,SO2≤200毫克/立方米,NOx≤200毫克/立方米),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生物質電廠提標治理。2018年8月底前,洛寧新華生物質電廠2×75蒸噸生物質鍋爐完成提標治理,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燃煤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即在基準含氧量6%的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洛寧縣人民政府
7.取締燃煤散燒設施。常態化做好燃煤散燒設施取締監管工作,防止轄區內燃煤茶浴鍋爐、燃煤大灶和經營性小煤爐復用反彈;燃氣和熱力未覆蓋區域的居民生活可以使用潔凈型煤,已經完成“煤改氣”“煤改電”區域內的居民生活不得使用燃煤;全市種植、養殖、烘干、烤制、加工等活動必須使用潔凈煤。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煤炭局、煙草局、畜牧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完成上級下達的能源替代任務。
(1)積極穩妥推進地熱供暖。持續推進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評價,摸清資源底數,不斷完善地熱能開發利用政策體系和管理方式,總結地熱能供暖區域連片推進開發利用模式,將地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有序開發,在具備條件的地區,以城鎮新規劃區、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區為重點進行復制推廣。
(2)加快開發風電資源。持續推進沿黃山地、伏牛山區風電場項目建設。
(3)有序發展光伏發電。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探索村級光伏電站建設新模式。
(4)多元利用生物質能。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學校、醫院、賓館、辦公樓、居民區等為重點,有序推進秸稈發電和垃圾發電等熱電聯產項目。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局、農業局、水務局、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加強禁燃區管理。市環保、工商部門和各城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通告》精神,切實加強城市禁燃區管理。各縣(市)要依照《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通告》于2018年4月底前劃定和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切實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管理工作。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0.開展燃煤質量監測。工商部門要常態化做好流通領域燃煤質量監測,質監部門要常態化做好生產領域燃煤質量監測,每個月開展一次質量抽檢,嚴厲查處生產、營銷劣質燃煤的違法行為。質量抽檢結果報送市攻堅辦、環保、發改、工信、煤炭等部門。
牽頭單位:市質監局、工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著力優化區域產業結構
通過實施源頭管控、退城進園,逐步優化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業產業布局,持續強化“散、亂、污”企業管控,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切實減少結構性污染對空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11.嚴格新建項目準入。自2018年起,新建涉氣項目按照規定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原則上以縣(市)為單位就地消納大氣新增排放量,轄區無量可替代的,暫緩項目審批,重大項目可全市調劑,重點控制燃煤項目和工業窯爐,從環評、立項、規劃、土地源頭上控制新增大氣污染源。現有項目的升級改造、擴能不得增加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城市區建成區不再審批表面噴涂、鑄造、耐火材料企業或項目。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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