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25 10:55
來源:甘肅省環保廳
牽頭單位:省林業廳、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四)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18.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各地環保與公安部門要加強聯動,堅持上路查扣、源頭追繳、交易監管、嚴格手續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不斷加大老舊車淘汰力度,同時做好淘汰和拆解財政補貼。蘭州市試點開展國一、國二標準汽油車和國三標準柴油車淘汰工作。
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19.強化在用車日常監管。2018年起,計劃籌建省級、蘭州市機動車尾氣監控中心,積極發揮機動車排氣監管平臺作用,全面實現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同步,各機動車環檢站與環保部門聯網,實現國家、省、市三級信息共享。優化城市交通布局,城區主要道路實行高排放車輛限行措施。蘭州、天水等重點城市要實行機動車尾氣遙感抓拍。
牽頭單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
20.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啟動全省供應符合國家第六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的前期準備工作。組織開展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工作。加大車用燃油質量監管,防止加油站以假亂真、以次充好。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質監局,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環保廳。
(五)強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21.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全面覆蓋、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以街道(鄉鎮)為主,部門聯動,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總方針,進一步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形成排查摸底、宣傳動員、立行立改、綜合執法、調度考核的長效工作機制,真正發揮網格化監管作用,有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牽頭單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省直有關成員單位。
22.加強餐飲油煙治理。在餐飲業推廣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餐飲經營場所全面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的基礎上,其他縣市區餐飲業要逐步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和油煙治理。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禁止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餐飲經營戶正常運行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從嚴查處擅自停運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加大露天燒烤整治工作,堅決取締市區道路、車站、廣場等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店外設爐灶、流動經營等餐飲攤點。
牽頭單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建設廳、省環保廳。
23.繼續落實“四個”禁燒。嚴格落實禁燒規定,嚴禁焚燒秸稈、垃圾、枯枝落葉和燒荒等“四燒”行為,將禁止“四燒”監管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各有關職責部門及責任人,嚴厲查處各類焚燒行為。
牽頭單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建設廳、省農牧廳、省環保廳。
24.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燃放。繼續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及燃放監管工作,以元旦、春節、元宵節及婚喪嫁娶日為重點監管時段,對城市建成區特別是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區域和場所要嚴防嚴控,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牽頭單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安監局、省環保廳。
(六)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
25.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建立大氣污染源清單,當預警預報發生重污染過程天氣時,及時啟動預案,做好監測和會商,通過灑水抑塵、施工場地停工、重點行業企業錯峰生產、機動車限禁行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氣危害。
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氣象局,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26.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按照國家關于錯峰生產的要求,結合我省空氣質量狀況和工作實際,對水泥等重點行業實施錯峰生產,減少冬季采暖期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牽頭單位:省工信委、省環保廳,各市州政府。
(七)強化政策科技支撐
27.提升科學治污水平。逐步建立科學治理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城市空氣質量微測網,積極開展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工作,為城市大氣環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牽頭單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單位:省環保廳。
28.強化目標引領。依據全省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結合各地自然地理和氣象等條件,向各市州分解下達PM10、PM2.5年度控制目標。加強空氣質量監測研判分析,指導各地依據PM10、PM2.5監測數據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死盯死守的措施,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牽頭單位:省環保廳,各市州政府。
29.嚴格考核空氣質量。優化完善全省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認真開展空氣質量評價、監測數據應用及質控管理等工作。各市州要將轄區內各縣(市、區)空氣質量改善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嚴格實施考核。
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市州要專題研究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結合本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制定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方案,研究落實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細化任務清單,將目標任務逐項逐條分解到有關部門、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甘發〔2016〕36號),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認真謀劃部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重點工作。省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工作計劃,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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