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27 10:46
來源:二連浩特環保局
10.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范圍,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切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截至目前,我市城市道路機械清掃率達60%。統籌安排道路建設工程,減少道路開挖面積,開挖道路實施分段封閉施工,及時修復破損道路路面。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監督管理,城市渣土運輸車輛實施密閉運輸,減少道路揚塵污染。(執法局牽頭,環保局、住建局配合)
11.全面落實禁燒要求。全面禁止農作物秸稈、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露天焚燒。全面推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綜合利用措施,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城市建成區全面禁止露天燒烤,室內燒烤必須配備油煙凈化設備。根據空氣質量改善要求,由公安部門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控制方案,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要求。(環保局牽頭,住建局、執法局、公安局、格蘇木政府配合)
(五)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
12.加快淘汰黃標車。嚴格執行“黃標車”強制報廢制,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對達到強制報廢年限而未辦理報廢手續的車輛,依法強制注銷并公告牌證作廢。擴大黃標車禁行和限行區域,嚴格路檢路查,嚴禁黃標車在禁行、限行區域內行駛,有效減少黃標車對城市空氣的污染。(公安局牽頭,交通局、環保局配合)
13.嚴格機動車輛環保監管。嚴格落實機動車環保檢驗制度,提高機動車環保檢驗率;全面加強機動車排污監控能力,加快遙感監測設備和排放檢驗機構聯網,實現國家、自治區、盟市三級聯網。建立二手車環保檢驗信息管理檔案和核查機制,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檢驗的監管工作,嚴防超標排放車輛造成污染轉移。(環保局牽頭,公安局配合)
14.繼續推行綠色環保出行。積極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加快推進公共交通建設,進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加快加氣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車,政府機關和公交、環衛等行業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強化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車道交通系統建設,到2020年提高步行道和自行車道設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交通局牽頭,環保局、住建局配合)
15.強化油品質量管理。進一步提高油品質量升級工作,商務、質監部門要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商務局牽頭,環保局、工商局、安質監管局配合)
(六)加快建筑節能與供熱計量改造
16.繼續推進建筑節能。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按照“先易后難、先整后散”的改造思路,統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區域及項目。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積極開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試點項目,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體系。繼續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形成從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管理、材料檢驗、工程監理、竣工驗收、銷售許可、運行維護等全過程閉合式管理體系,鞏固建筑節能工作成果。(住建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17.全面實施供熱計量改造。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改造,落實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改造主體責任,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新建建筑要全部安裝供熱計量儀表,完善城市供熱價格形成機制,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住建局牽頭,發改局、環保局配合)
18.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城市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城、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引導施工企業進行綠色施工。(住建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七)提高環境監管能力
19.加強治理基礎建設。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分級、分類管理臺賬,準確、完整記錄各項任務及其重點工程項目進展,并逐月動態更新。(環保局牽頭,邊合區配合)
20.嚴格環保執法監管。進一步細化環保監管網格,建立“定格、定崗、定點、定人”的監管體系,做到監管無盲區,網格全覆蓋。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懲治力度,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惡意違法行為,依法嚴厲處罰;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長期得不到解決或屢查屢犯的違法問題,通過掛牌督辦、聯合查辦等方式進行重點查處和督辦。(環保局牽頭,各社區、公安局、邊合區管委會配合)
21.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嚴格執行空氣質量監測管理制度,每月發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規范發布渠道,建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督促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將環境信息公開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維護公眾環境知情權和監督權;暢通環境信訪平臺和環保熱線,傾聽民生民意,及時解決熱點難點問題。(環保局牽頭,氣象局、文體新廣局、發改局配合)
(八)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22.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加快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補充升級步伐,重點推進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建立完善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對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的布點采樣、儀器測試、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控制、數據傳輸、檔案管理等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保障監測數據客觀、準確。(環保局牽頭,氣象局配合)
23.提高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能力。環保、氣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機制,適時分析研判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和變化趨勢,強化對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在不利氣象條件時要加密會商頻次,提高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的提前量和準確度,為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提供技術支撐。同時,加強同自治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完善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體系,提高區域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環保局牽頭,氣象局、住建局)國土局、執法局配合)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