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3:56
來源:山東日照市環保局
(五)實施臨港產業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臨港產業
深入實施石化、漿紙、火電、糧油加工、水泥、玻璃等臨港產業污染治理,以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四時段標準限值為抓手,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1.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
建立精簡高效、銜接順暢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一證式”管理,實行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加強對企業持證排污情況的監管力度。對未按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予以處罰。對不按證排污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按日計罰等措施。(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推進石化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加強工藝污染治理。對工藝加熱爐、催化裂化工序進行低氮燃燒改造,涉揮發性有機物物料的生產工序應采用密閉生產工藝或在有集氣系統的密閉空間內進行。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處理。2018年9月底前,石化行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全部達到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對不落實防治要求或落實不到位的依法查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莒縣縣政府)
(2)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物料存儲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采用固定頂罐的應安裝頂空聯通置換油氣回收裝置。含VOCs物料應密閉儲存、輸送,投料、卸料以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或設置集氣系統。全面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管理制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設備及管線組件泄漏檢測與修復。對未采取措施減少物料泄露的,依法查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莒縣縣政府)
(3)加強監測監控。按照環保要求,對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監測。所有高架源均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具備條件的工藝廢氣排放源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系統。(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莒縣縣政府)
3.推進漿紙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通過優化生產工藝、實施低氮燃燒、加強煙氣治理等手段降低堿回收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65蒸噸/小時以上堿回收爐外排煙氣氮氧化物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33—2011)中現有循環流化床火力發電鍋爐排放控制要求。研究推進堿回收爐和石灰窯氮氧化物治理,亞太森博2018年底前完成1條石灰窯氮氧化物深度治理。(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莒縣縣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4.推進火電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加強燃煤電廠(包括企業自備電廠)超低排放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確保外排煙氣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要求。煤堆、煤渣、煤灰全部實施封閉式存放,全面控制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過程無組織排放。燃氣電廠和燃生物質電廠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和煙氣氮氧化物治理,2018年9月底前外排氮氧化物濃度全部達到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推進華能日照電廠與日照港煤炭運輸皮帶管廊建設。(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5.推進糧油加工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加大油脂企業預處理車間、浸出車間、精煉及榨油車間異味收集,提升處理效果,嚴控油脂異味。強化污水車間異味控制,各類污水調節池、曝氣池等全部加蓋收集并配套處理設施。(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6.推進建材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加強無組織排放治理。對粉狀、粒狀物料及易起塵燃料全部密閉儲存,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存儲,并采取灑水、噴淋、苫蓋等抑塵措施。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嚴禁煙塵外溢;汽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料場路面實施硬化,
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實施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治理提升改造。2018年9月底前水泥行業外排顆粒物濃度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7.推進玻璃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燃煤窯爐要加強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管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燃氣窯爐要通過低氮燃燒改造或安裝脫硝設施等措施,實現氮氧化物穩定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的,依法嚴肅查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加快推進燃煤爐窯實施煤改氣、煤改電。2018年底前,山東鼎新玻璃完成2臺燃煤窯爐的煤改電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2臺燃煤窯爐的煤改電工作。山東金海玻璃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燃煤窯爐的煤改電或改氣工作。(監督責任:市經信委;屬地責任: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六)實施工業園區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工業園區
1.嚴格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
綜合考慮規劃空間管制要求,嚴格落實規劃環評要求,對不符合園區規劃的項目堅決不予招引、不予落地。建立“三掛鉤”機制(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強化“三線一單”硬約束。推動企業污染治理,實現園區企業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在做好相關企業依法強制清潔生產的基礎上,鼓勵其他企業開展清潔生產評估和改造。(監督責任: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加強園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
2018年8月底前,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日照海右經濟開發區至少建成一個空氣自動監測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中嵐山經濟開發區、日照海右經濟開發區空氣自動監測站要具備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能力。(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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