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4 10:31
來源:嘉峪關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委、市綜合執法局
(二)強力推進工業污染源治理
7.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嚴格節能環保準入門檻,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實行污染物減量替代。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8.限制“兩高”行業項目建設。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環評審批要求和節能審查制度,建立能評環評聯動機制。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
9.切實化解過剩產能。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完成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并向社會公告,嚴防“地條鋼”生產企業死灰復燃。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制定綜合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治理。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
10.清理整頓違法違規項目。認真清理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立即叫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11.開展酒鋼集團公司本部大氣污染排放源全面達標排放治理改造。針對酒鋼集團公司本部各生產系統的無組織、有組織排放源進行調查摸底,建立清單,對長期超標排放的,要制定達標排放治理改造計劃,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對不能按期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該停產整治的一律停產整治,該關停的一律關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酒鋼集團公司
12.按期完成年度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按照《甘肅省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甘環發〔2016〕58號)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嘉峪關宏晟電熱有限責任公司新3#機組和甘肅東興鋁業有限公司嘉峪關分公司1#、2#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責任單位:酒鋼集團公司
13.持續推進煤場、渣場、料場整治工作。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續推進全市煤場、渣場、料場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所有工業企業的粉狀物料或者其它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倉等方式密閉存儲和運輸,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設施進行存儲,并設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防塵設施。開展煤場、渣場、料場抑塵設施建設和抑塵措施落實情況督查工作,對未按要求落實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待整治完成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一律依法高限處罰。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工業園區管委會
14.完善重點行業環境監管體系。持續推進全市重點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控,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焦化、鑄造、碳素、有色冶煉、陶瓷和有固定排氣筒的磚瓦窯等重點企業和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安裝,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嚴肅查處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嚴厲打擊污染物偷排、偷放,停運污染治理設施的違法行為。強化對火電、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工業企業污染減排項目的日常監管,加快治污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積極發揮減排效益。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15.繼續做好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所有加油站氣液比、排放濃度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測,在線監測系統每年至少校準檢測1次,確保油氣回收設施穩定運行。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商務局
16.持續開展“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參照環保部《關于開展燃煤鍋爐與“小散亂污”企業排放清單排查及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項目清單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274號)要求,開展“小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實行“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完善備案一批”,確保轄區內所有“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到位。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三)推行清潔生產調整能源結構
17.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積極開展全市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制定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方案,采取技術改進和設施改造,切實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年內完成省環保廳下達的清潔生產審核任務。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18.發展循環經濟。全面落實省政府循環經濟重點工作,繼續開展嘉峪關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確保如期完成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任務。
責任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
19.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加大天然氣供應和推廣力度,進一步提高天然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消費比例,進一步擴大嘉峪關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天然氣供應面積,切實提高鄉鎮居民天然氣入戶率,持續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例。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業園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
20.積極發展綠色建筑和供熱計量。所有新建建筑嚴格執行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制定供熱計量改造方案,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實行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和經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采用試點推廣的方式逐步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責任單位:建設局
(四)持續強化城市揚塵污染控制
嚴格落實《嘉峪關市城區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將揚塵管控作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內容。
21.繼續做好施工場地揚塵污染管控。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之前要制定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在市建設局備案,同時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監管人員到位、經報備批準后方可開工。各類施工場地作業要嚴格執行“六個百分百”抑塵措施要求,在取得建筑垃圾排放證后,方可按照指定地點傾倒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廢棄物,嚴禁焚燒。對已動土暫時不能施工的建設用地,需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采取抑塵措施。建立年度施工場地清單并進行動態更新,對所有施工場地每月至少檢查1次,確保施工場地揚塵管控措施到位,抽查合格率要達到96%以上。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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