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7 10:06
來源:榆林市政府
近日,陜西榆林印發鐵腕治霾(塵)三年行動方案,今后三年,將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臭氧前體污染物控制。
榆林市鐵腕治霾(塵)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改善全市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現狀
(一)五年來取得明顯成效。2013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政策措施,將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層層分解落實各級、各部門的污染防治責任。組織實施《榆林市“治污降塵˙保衛藍天”行動計劃(2014-2017年)》和年度工作方案,堅持系統施策、統籌防治、協調推進,持續落實“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六項措施,政策體系日臻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人民群眾藍天白云幸福感明顯增強。
(二)我市空氣質量現狀。我市空氣質量在不斷改善的同時,與中省考核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較大差距。大多縣(市、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超過國家標準,多數縣(市、區)二氧化氮和臭氧超過國家標準。隨著榆林城鎮化、工業化的快速發展,臭氧等復合型污染日益凸顯,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面臨更大壓力。
(三)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不優。我市第二產業占經濟總量的比重為62.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個百分點,重工業比重高達97.4%。受清潔能源供應保障及市場機制等因素制約,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推廣困難大、矛盾多,能源結構中“一煤獨大”的局面短期內難以改變。
二是復合型大氣污染特征愈加明顯。揮發性有機物防治工作相對滯后,二氧化氮濃度呈上升趨勢,臭氧污染呈現時段提前、范圍擴大、濃度加重的特點,城區內煙煤型污染有所反彈。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臭氧已成為影響我市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
三是鐵腕治霾的合力仍需加強。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對大氣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認識不充分,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尚需進一步加強和提升,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鐵腕治霾還有盲區,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動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到位等現象。
四是對大氣污染成因的研究比較薄弱。對大氣污染的機理、源解析和污染物遷移規律等研究不足,對臭氧污染成因中NOX和VOCs的控制對策、協同轉化關系研究不夠。現有環境管理手段尚不能適應新時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網絡化、智能化、數字化綜合管理能力欠缺,科學治霾水平亟待提升。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和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全面貫徹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落實“五新”戰略任務,持續推進綠色發展。深入推進鐵腕治霾,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完善交通運輸結構,使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顆粒物濃度明顯降低,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確保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進一步增強。
(二)工作目標。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臭氧前體污染物控制。到2020年,榆林城區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2.5%(301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達到35微克/立方米。其余各縣市區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5%(274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較2017年下降8%(39微克/立方米)。全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明顯下降,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二氧化氮濃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濃度基本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1.優化產業結構。按照全市布局,制定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工作方案,加大服務業扶持力度,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步伐。(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全面完成煤炭削減任務。以散煤削減為主,規上工業以燃料煤削減為主。未完成煤炭削減任務的縣市區,削減任務結轉累加至下一年度,同時禁止新建耗煤項目。(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3.大力推行“電化榆林”工程。充分釋放電力行業產能,加強電網建設,探索用電機制,大力推行“電化榆林”工程,通過電能替代減少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盤活電力行業過剩產能,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牽頭,市供電局、市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4.穩步推進清潔供暖。制定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氣、電、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熱供暖、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太陽能供暖、工業余熱供暖等),優先采取分布式清潔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備條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新增天然氣產量優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氣。優化熱源點規劃布局,對現有燃煤集中供熱站實施清潔化改造,推動熱電聯產富余熱能向合理半徑延伸,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集中供熱站全部予以拆除,覆蓋范圍外的統籌布局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等清潔能源取暖措施,暫不具備清潔能源供暖的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并限期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現有燃煤集中供熱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畢,其中,2018年不少于60%。(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電表改造。(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農村智能電表改造。(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5.深入推進散煤治理和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推進農村居民、農業生產、商業活動燃煤(薪)的清潔能源替代,采取以電代煤、以氣代煤,以及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替代。(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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