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19 10:42
來源:貴港市政府
近日,廣西貴港市通報了對在2017年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工作不力的五個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的責任人進行問責的具體情況,以下文原文:
2017年我市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沒有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目標任務,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在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工作不力的五個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的責任人進行問責。
一、縣(市、區)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情況
潘建華(男,中共黨員,港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梁民偉(男,中共黨員,港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甘冬梅(女,中共黨員,覃塘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黃強(男,致公黨黨員,桂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貴港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羅輝(男,無黨派,平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等人在分管環境保護工作期間,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思想上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領導不力,壓力傳導不足,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推進不力,成效不明顯。潘建華、梁民偉、甘冬梅、黃強、羅輝等同志對貴港市未完成2017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2018年度1-4月份空氣質量持續下降、環境空氣質量全區排名靠后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二、市直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況
鄭廣釗(男,中共黨員,貴港市市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市環衛處主任,分管城市環境衛生和中心城區建筑垃圾運輸整治工作)、覃武軍(男,中共黨員,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溫偉雄(男,中共黨員,貴港市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等人,在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過程中,思想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工作作風不扎實,防治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鄭廣釗、覃武軍、溫偉雄等同志對貴港市城區2018年度1-4月份空氣質量持續下降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根據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潘建華、梁民偉、甘冬梅、黃強、羅輝、鄭廣釗、覃武軍、溫偉雄等8名同志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問題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中共貴港市委員會
貴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9日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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