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22 14:06
來源:賀州市政府
廣西賀州市日前發布2018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根據方案,該市2018年工作目標為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91%,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38微克/立方米。以下為相關文件。
賀州市2018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確保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自治區下達我市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標
實施我市、縣(區)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管控,到2018年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91%,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38微克/立方米,各縣(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見附表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年度目標最終以自治區環保廳分解下達為準。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1.嚴格控制“兩高”項目準入。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制定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國家要求的產業準入目錄,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行業準入條件,明確資源能源節約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嚴格控制“兩高”項目建設,實行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國土資源局、環保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 繼續推行實施清潔生產。以鋼鐵、制糖、造紙、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審核。(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企業要充分發揮清潔生產技術應用的主體作用,積極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提升企業技術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從源頭預防和減少污染物產生,促進大汽污染防治目標的實現。(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發改委、科技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3.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4.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進一步健全全市過剩產能臺賬,制定年度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和工作方案,完成市下達的目標任務。(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5.落實重污染企業搬遷或改造。對能耗高、排放大的工業企業,推動企業整體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資源優勢、環境容量允許的地區轉移或退城進園,實現裝備升級、產品上檔次、節能環保上水平;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落后產能和“僵尸企業”,以及環境風險、安全隱患突出而又無法搬遷或轉型企業,依法實施關停。(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科技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二)進一步優化能源消費結構
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煤炭消費控制措施,削減煤炭消費需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費總量削減目標,并分解落實到縣(市、區)和重點企業。重點圍繞石油化工、有色金屬冶煉、建材、造紙等高耗能行業,推行能耗在線實時監測及能效對標;新增耗煤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實行清單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統計。(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2.積極推進“煤改氣”“油改氣”。推動產業用氣和工業園區用氣,探索、推進重點企業直供氣模式和分布式能源建設,提高鋼鐵、石化、陶瓷等重點高耗能行業、城市公共交通系統以及重型卡車等長途運輸工具的清潔能源應用率。(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3.加快淘汰落后燃煤鍋爐。推進各縣(區)建成區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整治。市建成區禁止新建容量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縣(區)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容量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規劃實施工業園區周邊現役燃煤發電機組實施熱電聯產供熱改造,推動集中供熱、供電。加強工業燃料的監管,工業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業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市工信委、環保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改委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4.全面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各縣(區)完成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于2018年8月底前報市環保局備案,有條件的縣(區)要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逐步將禁燃區范圍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和重點鄉鎮(街道)駐地。禁燃區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爐窯等燃燒設施要嚴格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劃定的高污染禁燃區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市環保局牽頭,市綜合執法局、市政管理局、住建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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