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02 09:35
來源:湖南省政府
(三)提升重污染天氣防范水平
19.建立完善長株潭等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長株潭三市和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建立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區域預警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構建防治立體網絡,推進形成區域“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聯動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長株潭地區環境執法聯動機制,不斷深化區域合作,推動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整體改善。(省環保廳牽頭)
20.提升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完善環保、氣象會商研判機制,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專業隊伍和能力建設,將重點城市AQI預報擴展到3天,趨勢預報擴展到7天。推進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平臺建設,加強重污染天氣條件下質量信息發布,實現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監督執法、效果評估、輿情分析、專家會商等功能集成,為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省環保廳、省氣象局牽頭)
21.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每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長株潭及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實施方案》,修訂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尤其是長株潭和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等傳輸通道城市進一步嚴格應急啟動標準;明確不同響應級別下停產、限產企業清單和責任部門。督促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案”要求,配套制定具體的應急響應操作方案。根據重污染天氣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強化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檢查和評估。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和運輸,繼續落實水泥行業錯峰生產要求。(省環保廳、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22.編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在2018年8月底前,其他地級城市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編制并實現動態更新;推進重點城市PM2.5來源解析、臭氧污染成因分析、重污染天氣污染源成分分析工作,提高污染來源與成因分析精細化水平,為決策提供科學化、定量化、精準化依據。(省環保廳牽頭)
23.編制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在2018年底前,其他地級城市在2019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本地區大氣環境質量達標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到2020年,郴州市、張家界市、益陽市、吉首市等城市實現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省環保廳牽頭)
24.完善監測網絡體系。全省所有縣市區完成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點位設置優化和升級,實現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實現全省所有國控、省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的監測數據共享互通。根據城市建成區面積及人口數量,增設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2018年底前,長沙市建成一座大氣環境監測超級站,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2018年底前,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2019年底前,其他城市2020年底前分別建成一座顆粒物觀測組分站,完成城市重點區域監測小子站和網格化監測微型站建設。(省環保廳牽頭)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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