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07 13:55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推進天然氣產供銷體系建設。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可中斷用戶,嚴格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新建項目管理。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完善油氣主干管網和配套支線管道,全面實施縣縣通天然氣工程,推動油氣輸送網絡向城鄉基層延伸,提高油氣輸送調配能力。到2020年,實現75個縣(市)城區通達天然氣。(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3.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全區各設區市的城市建成區全部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逐步將禁燃區范圍擴展到近郊和重點鄉鎮(街道)駐地。(牽頭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4.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到2020年,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進一步加大淘汰力度。(牽頭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質監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5.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到2020年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21%。落實《廣西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加快送出工程建設和并網消納。(牽頭單位:自治區能源局。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開展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有條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到2020年,爭取實現城鎮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規能源消耗的比重超過6%,城市規劃區內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積比重達50%。(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責任單位:自治區質監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1.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擴大鐵路網覆蓋面,到2020年,“一環四縱四橫”干線鐵路網基本建成,實現全區“市市通高鐵”。減少公路貨物運輸比例,加強公路超載運輸治理,強化主要公路運輸通道大宗貨物運輸監控和治理,規范運輸行為,引導鋼鐵、煤、氧化鋁等行業貨物轉向鐵路運輸。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大力推進海鐵聯運,到2020年全區海鐵聯運比例達5%。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北部灣港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強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鼓勵發展江海聯運、江海直達、滾裝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新(改、擴)建涉及大宗貨物運輸的建設項目,鼓勵采用鐵路或水路運輸。(牽頭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商務廳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2.加快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重點打造柳州、南寧、貴港等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到2020年,建成電動汽車充電站300座左右、充電樁7.6萬臺左右。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其中到2019年,全區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不低于30%。推進船舶更新升級,按國家要求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廣西海事局。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3.加快油品質量升級。從2019年1月1日起,全區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取消普通柴油標準。(牽頭單位:自治區能源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4.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環保不達標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的一致性。取消環保達標公告和目錄審批。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2019年12月底前,廣西北部灣港口等沿海港口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管理,不得使用含硫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推動內河船舶改造,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開展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試點工作。加快水上液化天然氣(LNG)加注設施建設,鼓勵現有船舶改用或新建LNG燃料動力船舶。(牽頭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廳、質監局、工商局,廣西海事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2020年12月底前,北部灣港口50%以上專業化泊位(危險貨物泊位除外)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牽頭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廣西電網公司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5.優化城市公共綠色交通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綜合公共綠色交通系統。到2020年,南寧城市軌道通車里程近 130 公里,柳州、桂林等城市軌道交通起步發展;100 萬人以上城市中心城區 500米范圍內公共交通站點全覆蓋。(牽頭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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