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22 09:41
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六)嚴格管控工業污染。
1.深化工業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積極落實國家要求,建立基本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重點行業許可證核發,做到“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排污許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達標排放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2.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全覆蓋。按照國家要求,對25個重點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治污減排;新建項目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以及在用鍋爐,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焦化行業現有企業通過實施提標改造,自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特別排放限值。2018年,印發實施天津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22套公共煤電機組冷凝脫水深度治理。完成全市389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2018年9月底前完成222臺,2019年9月底前完成167臺;到2020年10月,全市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2020年9月底前,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國家要求,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等綜合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的鋼鐵企業,根據污染績效排放水平,合理降低秋冬季錯峰生產時間和限產比例。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確保穩定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
3.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制定行業規范,修訂完善環保、能耗等標準,提高排放標準要求。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納入秋冬季和初春錯峰生產方案。
4.全面防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完成剩余293家揮發性有機物一般排放企業治理或關停,2018年底前實現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業企業配套環保設施全覆蓋,穩定達到相關排放標準。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持續推進餐飲油煙深度治理,確保油煙凈化設施與排風機同步運行、定期清洗。科學安排建成區建筑墻體涂刷裝飾、道路設施噴涂、市政道路劃線、交通標線施劃等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時間,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間,每日10時至17時原則上禁止開展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行為。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項目,確需在此期間作業的,經所在區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確保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涂料,同時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設施。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嚴格按照《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要求,組織對本市生產和銷售的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產品進行質量監督性抽查,對抽查結果公開通報,對不合格產品依法處理。印發實施天津市機動車維修行業涂漆作業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18年完成全市機動車維修企業涂漆作業提升改造和綜合治理。大力推廣環保涂料,在全市一類機動車維修企業改用水性環保型涂料的基礎上,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涉及涂漆作業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全部改用水性環保型涂料。服裝干洗經營單位全面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機輸送管道、閥門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到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25%。
5.深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全面加快火電、鋼鐵、焦化、鑄造、玻璃、供熱等重點行業共30家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進度,2018年采暖季前完成5家供熱企業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20家,2019年底前完成2家,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3家。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等重點行業新一輪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建立“一戶一檔”,加強監管,確定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實施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確保嚴格管控。
6.堅持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和運輸。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重點行業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對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鋼鐵、水泥、焦化、火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峰運輸,大幅減少污染物排放。
(七)嚴格管控揚塵等面源污染。
1.強化施工揚塵管控。各類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渣土)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主管部門聯網;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施工工地實現智能渣土車輛運輸全覆蓋。對各類長距離施工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實好揚塵防控措施。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各類施工項目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對出現違規排污的企業,依法暫停投標資格、從重處罰,并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建立各類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清單動態更新機制,每季度更新。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因地制宜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
2.統籌開展全市渣土運輸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渣土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方案,全面落實渣土源頭監管全覆蓋、運輸車輛全密閉,環城四區處置場建成達標后投入運行,實現渣土運輸企業和車輛規范化管理。
3.強化裸地治理。每年2月底前完成對全市裸露地面的遙感排查工作,對新排查發現的裸地因地制宜全面治理,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蓄水、苫蓋等治理措施。完善動態更新機制,持續排查揚塵隱患并對治理措施進行增補,防止污染反彈。
4.加大城市清掃保潔力度。持續實施道路掃保“以克論凈”和區域降塵量考核,全市及各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的積塵浮塵,定期對城鄉結合部、背街里巷等區域進行重點清掃。加強國省公路和高速公路機掃保潔。對外環線以及與外環線相連的環城四區放射線和主要國省公路、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之間的連接線、各區的穿城鎮公路及建城區的環線公路、通往旅游景區公路,機械清掃每天2次,水洗路面隔天1次,灑水降塵作業隔天1次,其他普通國省公路水洗路面隔兩天1次、灑水降塵作業隔兩天1次;如遇重污染天氣二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每天濕掃路面1次以上。高速公路嚴格按照作業標準采取機械清掃、路面灑水降塵和人工保潔措施。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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