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7 09:51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3.2.3 預警發布。
達到省級預警條件時, 預警信息的發布由政府或政府授權委托的部門、單位負責。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各省轄市政府應提前 24 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
發布預警信息時,應當將未來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及平均值、AQI范圍及平均值予以說明。同時,明確預警啟動和預計解除的時間、發布機關、執行預案應急響應措施級別等內容。
3.2.4 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 36 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嚴重污染,且預測未來 24 小時內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及時調整到相應級別的預警。
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預警調整、解除的主體及程序和預警信息發布相同。
4.應急響應
按照發布預警時確定的時間啟動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4.1.1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1.2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4.1.3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當省級發布預警時,事發地政府應當啟動不低于省級預警級別的應急響應;已啟動紅色預警時,仍執行Ⅰ級應急響應。
4.2 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事發地政府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企業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并采取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Ⅲ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事發地宣傳、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事發地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事發地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事發地宣傳、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公眾綠色生活,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調高1—2攝氏度,冬季空調溫度調低1—2攝氏度,盡量減少散燒煤使用量。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事發地政府應當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Ⅲ級響應減排措施。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各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停產、加強污染治理、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等措施,在本地現有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基礎上,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減排1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達到10%以上;各地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總體要求;也可采取輪流停產、限時停產、限產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加大燃煤發電企業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環保部門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機動車減排措施。公安部門負責在主城區實行重型、中型貨車及工程渣土車等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城市建成區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
當地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應急搶險等應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擋、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蓋、出入車輛百分之百沖洗、施工現場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遷工地百分之百濕法作業、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要求,裸露場地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城市管理部門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頻次(冰凍期結合當地實際執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加強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污染。水利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的揚塵治理。
其他措施。農業部門嚴格落實禁止農作物秸稈焚燒。城市管理部門嚴格落實禁止樹葉、垃圾露天焚燒,加大餐飲油煙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監管。公安部門嚴格落實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工信部門嚴格督導相關企業落實錯峰生產。電力部門嚴格落實管控企業電力調度。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督導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停止作業。監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Ⅱ級響應措施。
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在本地現有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基礎上,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減排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達到15%以上;各地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總體要求;也可采取輪流停產、限時停產、限產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發展改革部門督導燃煤發電企業(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實施分階段輪流限制發電,加大優質煤使用比例。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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