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9 09:39
來源:生態環境部
5.推進翠金湖專項整改。制定翠金湖項目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積極穩妥地推進該項工作方案的實施。對翠金湖項目進行詳細摸底,對已建未售的房屋堅決停止銷售,對未建成的房屋堅決停止建設,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開展業主調查、資金測算等工作,確定了回收土地的五個工作流程,土地回收工作取得新進展。
6.加強制度建設和日常巡護。起草完成《天津大黃堡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治理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了日常巡護制度,濕地管委會和三個鎮堅持每天對濕地保護區進行巡查,建立巡查工作臺賬,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九、一些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不及時不給力,遲遲得不到解決,甚至有的地方對多年明顯存在的環境污染痼疾久拖不治。靜海區滲坑污染和北辰區“垃圾村問題”一度引發社會高度關注。2013年起天津市組織排查并要求對92個工業廢水滲坑污染進行治理,其中有12個滲坑未按期完成治理或出現污染反彈,2017年在靜海、武清等區又新排查出大大小小多個滲坑,污染觸目驚心,亟待加快治理。北辰區劉家碼頭村集聚千家廢品回收點及小作坊,占地2000余畝,積存20余萬立方米垃圾渣土、9萬余噸污水,區域環境惡劣,多年來得過且過,直到2017年4月底經環境保護部督查并經媒體曝光后才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
1.完成工業納污坑塘整治任務。出臺了天津市工業納污坑塘整治指導意見、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確工業納污坑塘整治要求、技術規范及核查方法和程序等。相關區政府在全面排查、逐一監測、科學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一坑一策”整治方案,并經充分論證后開展整治。為加快推進整治進度,建立實行了工業納污坑塘整治進展調度和通報制度,定期對各區政府進行通報,督促加快整治進度,并對進展相對緩慢的區進行了約談。截至2017年底,存在污染反彈的12個工業滲坑和新排查發現的54個工業污水滲坑全部治理完成。為強化監管,保障整治效果,建立了工業坑塘長效管理機制。深化落實河長制,將全市坑塘全部納入河長制管理,并明確了責任人和相關監管責任。我市和16個區分別向社會公布了工業企業偷排偷放污染坑塘的5個舉報途徑,廣泛發動群眾,及時發現并嚴厲打擊污染坑塘的環境違法行為,成功破獲靜海區佟莊子村、武清區陳咀鎮污染坑塘案件。建立了整治后的工業納污坑塘環境評估機制,專門申請市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實施工業納污坑塘環境狀況評價評估項目。
2.完成劉家碼頭村環境整治工作任務。一是重拳出擊、立即整改。共清理廢品回收、垃圾回收點位300余處,600畝地上建筑、900戶廢品回收點位已全部拆除,清運處理危廢、垃圾8噸、生活垃圾306噸,清運工程渣土20萬立方米,處理水體9萬余噸,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標本兼治、徹底整改。推動劉家碼頭村、李家房子村和鐵鍋店村農業旅游觀光項目建設,采取流轉土地、招商建設、村民分紅方式實施,項目規劃設計已完成,招商工作同步實施。三是區紀檢委對相關屬地和部門履職不力問題進行了追責問責。
3.通過疏堵結合,杜絕回潮反彈。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群眾反應的垃圾污染問題可立即查實、嚴肅查處。在全市范圍內查處各類違法建設,鏟除“垃圾村”問題滋生土壤。
十、一些部門履責“左右不銜接”,相互推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6部門對渣土車管理嚴重碎片化,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與聯合監管機制,源頭監管力度不足,過程監管各自為戰,末端渣土消納監管無序,致使全市近萬輛渣土車污染問題未得到有效管控。
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
1.制定天津市渣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圍繞“一個管理機構、一套管理機制、一個管理辦法”,把渣土產生、運輸、處置等納入全過程閉合式管理。
2.調整牽頭部門和機構設置,明確管理職責。全市渣土治理工作牽頭部門由市建委調整為市市容園林委,將市建委所屬市渣土站整建制劃給市市容園林委,由市市容園林委統一負責渣土治理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考核有關部門和各區渣土治理工作。
3.持續加強渣土源頭治理。堅持對外環線內出土工地進行不間斷夜查,繼續強化工地出土預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各工地出土時間、線路等信息。出土量超過5萬方以上項目均按要求安裝了滾軸式自動沖洗設備,保證沖洗質量,帶泥上路和渣土撒漏現象明顯減少,基本保證出土工地周邊道路的清潔。渣土運輸撒漏、揚塵污染等違法違規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涉及渣土運輸撒漏的投訴舉報數量大幅減少。2018年1至5月,僅接到投訴舉報2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5%。
4.完成環城四區渣土處置場建設,并具備受納條件,以環城四區渣土處置場為試點,積極研究渣土處置場正規化運行管理、渣土處置平衡和臨時堆卸地管理措施。
5.組織聯合檢查,形成監管合力。開展渣土治理聯合執法,采取“查、蹲、堵、罰、抓”等手段,加大渣土撒漏打擊力度。加強各部門協調聯動,研究聯合檢查機制和成立市渣土管理聯合管理機構。
6.推廣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車。制定天津市智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技術規范(暫行),推廣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車,統一渣土運輸車輛使用標準,加強運輸車輛管理,逐步淘汰老舊渣土車。推廣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車,使用的運輸企業達30家,車輛達1200余輛,完成推廣使用700臺的任務目標。
7.研究制定天津市渣土管理規定、天津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十一、2016年“四清一綠”行動方案要求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負責推進寧河區等垃圾處理廠建設,但兩部門不協調、不調度、不督促,甚至推卸責任,垃圾處理廠至今未建成使用。
整改進展情況:已取得階段性進展,并按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1.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印發《關于協商共同推進寧河區等垃圾處理廠建設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的函》《市農委關于建立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共同推動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19、59、60、73項整改內容的函》,建立了常態化的溝通協調工作機制。
2.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寧河垃圾處理廠于2018年7月30日建設完工,8月15日正式投產運行,8月18日實現并網發電,日處理量達400-500噸。靜海垃圾處理廠于2017年10月底基本實現聯調聯試,但由于遭受龍卷風災害,項目嚴重受損,目前正在抓緊重建,一是加快設施修復工作,完善污水處理、堆肥設施等相關設備;二是加快處理場區內臨時堆存生活垃圾,解決環境污染隱患。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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