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3 09:36
來源:長沙市藍天保衛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日前,長沙印發《2018年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8年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園區管委會、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相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及《長沙市“強力推進環境的治理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長沙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18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市藍天辦制定了《2018年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現正式印發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并落實到位。
長沙市藍天保衛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2018年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
秋冬季節是污染天氣高發季,外來輸入性污染與本地污染疊加,加之不利氣象等客觀因素的影響,易出現中、重度污染天氣。2017年1/2/11/12月,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47.5%(優良天數為57天,總天數為120天),PM2.5平均濃度8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為23天(中度12天、重度10天、嚴重污染1天)。因此,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的防控工作至關重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強力推進環境大治理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相關工作部署,為切實有效做好2018年度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是全面完成長沙市“強力推進環境大治理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各項目標任務。
二是特護期期間(2018年10月16日-2019年3月15日,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為(按2018年1/2/11/12月整月考核):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60%,PM2.5平均濃度達到72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平均濃度達到94微克/立方米以下,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0%以上,重度污染天數較同期下降30%以上。
二、總體要求
依據長株潭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統一標準、統一預報預警、統一防治、統一執法的工作機制,嚴格按照我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六控”、“十個嚴禁”、“三年治本”等工作要求,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減少全市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重污染天氣發生頻次,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強化、細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全面提升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整體水平,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減輕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不利影響。
三、大氣污染防治常規和專項工作
(一)常規工作
按照長沙市“強力推進環境大治理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及相關專項方案要求,以“六控”、“十個嚴禁”為重點工作,強化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加強大氣污染環境監管執法,強化特護期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持續強有力做好常規防治工作。
1、嚴控揚塵污染。規范渣土(含地鐵盾構土)消納場建設和運行,建筑工地和渣土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8個100%要求,按照《長沙市施工工地揚塵防治管理規范》,對拆遷、土方施工、房屋建設、道路、地鐵等項目加大揚塵污染管控;強化渣土運輸規范化管理,加強裸土處置;加大灑水降塵頻次,嚴控主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道路揚塵污染,著力減少顆粒物濃度。
2、加強移動源和非道路移動源管控。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運砂車等重型貨車尾氣達標排放、密閉運輸和凈車上路;嚴禁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高排放車輛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城市建成區鼓勵純電動車輛行駛,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和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逐步更新為純電動車,港口和鐵路貨運場等新增和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純電動車輛。特護期期間,全市路檢路查、遙感監測、入戶檢查的柴油車數量不低于全市注冊柴油車數量的40%。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內和港口嚴禁使用冒黑煙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內使用的工程機械每季度抽查率不低于50%。推動靠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加快現有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
3、深化工業污染源治理。持續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表面涂裝、印刷包裝、家具制造、瀝青拌合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年底前基本完成;火電、水泥行業以及所有行業燃煤鍋爐逐步按要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018年暫未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企業,特護期內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日均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的30%;納入省2018年“藍天保衛戰”重點減排項目清單的整治項目,2018年10月底前尚未動工的,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對特護期內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從嚴從重處罰,并納入重污染天氣停限產的重點范圍。2018年10月1日起,達不到排放標準的燃煤鍋爐一律停產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詳細窯爐管理清單,實施工業窯爐深度治理,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相關規定;鑄造行業燒結、高爐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鋼鐵行業相關標準執行;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其他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5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自2019年1月1日起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
4、加強面源污染防治。嚴控餐飲油煙污染,持續督促主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建立定期清洗和長效監管制度,規范餐飲選址和油煙管道建設要求,督促餐飲油煙達標排放;嚴禁露天焚燒垃圾和農作物秸稈,嚴禁露天燒烤,禁燃區嚴控燃煤污染,禁限煙花爆竹燃放,鼓勵區縣(市)頒布出臺煙花禁限放政策。
5、強化車用油品監督管理。著力開展打擊黑加油站點,建立常態管理機制,實行多部門聯合執法,以城鄉結合部、國道、省道、企業自備油庫和物流車隊等為重點,通過采取有獎舉報,隨機抽查和油箱油品追蹤溯源等手段,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車用油品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黑加油站和黑移動加油車,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嚴防死灰復燃。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