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3 10:50
來源: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日前,成都印發《成都市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冬季戰役方案》。全文如下:
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成都市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冬季戰役方案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區、高新區管委會,各區(市)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成都市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冬季戰役方案》已經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018 年11 月19 日
成都市2018-2019 年藍天保衛戰冬季戰役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2018 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系列部署,深入推進“鐵腕治霾”和大氣污染防治“650 工程”,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有效保障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全面完成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年度目標任務,為2019 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好頭,制訂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實施《成都市2018-2019 年藍天保衛戰冬季戰役方案》,確保我市冬季戰役期間(2018 年11 月20 日至2019 年2 月28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2018 年度空氣質量目標:PM2.5 低于55 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率達到65.3%。
二、基本思路
堅持問題導向,不搞“一刀切”,突出加強工業、機動車、揚塵“三大污染源”治理,加強散煤銷售和使用管控,加快清潔能源替代,鞏固“散亂污”整治成果,加快推進重點行業生產企業超低排放,實行綠色調度,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完善重型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嚴格施工工地及道路揚塵管控,強化渣土運輸車監督檢查,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嚴格督查問責,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三、行動措施
(一)鞏固“散亂污”整治成果
1、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鞏固既有成果,實行臺賬管理和動態更新,做好“防新增、防反彈”工作。各區(市)縣完成新一輪“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按照“三個一批”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
2、全面推進“散亂污”企業分類處置。對依法關閉類企業,實施“兩斷三清”,不具備“三清”條件的,應采取集中封存設備、原料、產品等措施,使其不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對整改規范類企業,在未完成整改工作前,一律停產;對調遷入園類企業,整合搬遷期間,一律停產。“散亂污”工業企業整治進度和信息應主動向社會公開。
(二)深化工業污染綜合治理
3、嚴格燃煤污染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嚴防散煤復燒,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禁銷售和使用環境保護部《高污染燃料目錄》(國環規大氣〔2017〕2 號)中第Ⅲ類界定的高污染燃料。
4、嚴格限制剩余燃煤鍋爐的使用。冬季戰役期間,經成都市政府批準可以繼續使用燃煤鍋爐的企業必須使用高品質(灰分≤20%、硫分≤0.9%)煤炭,2018 年11 月20 日至2019 年1 月31 日期間實施分時段錯峰生產,停產時間不少于30 天,應急狀態下按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
5、全面實現成型生物質鍋爐煙氣穩定達標排放。完成35 臺成型生物質鍋爐和83 個排氣筒高度超過45 米的高架源(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除外)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工作。未按2018 年年度方案要求完成在線監測安裝任務的,冬季戰役期間必須每周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從嚴查處。
6、全面實現燃煤電廠穩定超低排放。鞏固國電成都金堂發電有限公司、威立雅三瓦窯熱電(成都)有限公司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成果,確保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煙塵≤10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 毫克/立方米)。冬季戰役期間無法穩定實現超低排放要求的,結合當地大氣污染變化趨勢及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實施錯峰生產。
7、強化鋼鐵行業污染排放控制。四川都鋼鋼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長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冶金實驗廠有限公司、成都天馬鐵路軸承有限公司在冬季戰役期間不得使用加熱爐對外購鋼坯進行軋鋼作業,煉鋼工序顆粒物排放濃度須穩定達到10 毫克/立方米以下。違反規定使用加熱爐進行軋鋼作業的或者煉鋼工序無法穩定達到規定濃度限值的,列入限產范圍,2018年11 月20 日至2019 年1 月31 日期間實施分時段錯峰生產,停產時間不少于30 天;7 家鋼壓延加工企業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未能實現達標排放的,從嚴查處。
8、全面實現水泥企業氮氧化物穩定超低排放。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四川蘭豐水泥有限公司、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3 家水泥企業(共8 條生產線)在冬季戰役期間的氮氧化物排放須穩定達到160 毫克/立方米以下。冬季戰役期間無法穩定實現氮氧化物超低排放要求的生產線(出現1 次連續24 小時平均濃度超過160 毫克/立方米的)納入錯峰生產,停產時間不少于50 天。
9、加快推進平板玻璃生產企業超低排放治理。臺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已完成煙氣脫硫及低氮燃燒改造的2 條生產線(700t/d、900t/d)實行綠色調度,不納入本次錯峰生產范圍。加快推進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3 條生產線(550t/d、700t/d、900t/d)和明達玻璃(成都)有限公司2 條生產線(550t/d、700t/d)超低排放治理。11 月20 日前,未完成低氮燃燒、脫硫深度改造的生產線(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50 毫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排放濃度200 毫克/立方米以下)按要求列入限產范圍,限產比例不低于10%。
10、全面推進全市磚瓦窯行業提升整治。有關市級部門對2017-2018 年秋冬季期間復產驗收合格的29 家企業開展現場復核工作,各區(市)縣政府組織對屬地年產量6000 萬匹以下的隧道窯企業進行考核工作,11 月30 日前完成。經復核、考核合格的實行綠色調度,不納入本次錯峰生產范圍。不合格的,與其他磚瓦窯企業一并納入錯峰生產范圍(2018 年11 月20 日至2019 年1 月31 日期間實施分區域分時段錯峰生產,停產天數不少于30 天)。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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