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04 09:43
來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5.有效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加快石油化工、汽車制造、表面涂裝、印刷包裝、家具生產、干洗等重點行業企業VOCs底數排查;2018年底前,各縣區、工業園區完成17個行業VOCs污染源篩選排查和行業檢查監測工作,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排放清單,督促重點企業落實“一企一策”,逐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2018年起,試點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強對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的監管;在包裝印刷行業推廣應用無溶劑復合技術和設備;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大力推進城市建成區汽車維修行業VOCs專項整治;把干洗行業VOCs治理推向深入,按期完成治理工作。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6.推進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啟動晨鳴紙業自備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省、市部署,按期完成改造任務。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經開區管委會
7.進一步強化方大特鋼大氣污染治理。督促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當前大氣環境現狀,編制《鋼鐵企業大氣環境綜合治理三年改造實施方案(2018—2020年)》,分三年完成全廠大氣環境升級改造工作,達到國家清潔生產先進水平。2018年底前,完成原燃料場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控制揚塵污染。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青山湖區人民政府
8.開展工業企業堆場無組織排放治理。開展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造紙等工業企業堆場摸底調查工作,制定工業企業堆場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方案并推進實施,2018年底前,重點行業企業堆場實現規范管理,按照“場地硬化、流體進庫、密閉傳輸、濕法裝卸、車輛沖洗”的標準,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廢渣等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實現密閉儲存,實現“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牽頭負責除混凝土攪拌企業以外的其他工業企業整治),市工信委(牽頭負責攪拌企業整治)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9.實施專項整治。對不符合各項功能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合法手續不全、亂搭亂建、存在安全隱患,無環保設施或環保設施不完備,污染物排放超標或無組織排放嚴重等“散亂污”企業、水泥粉磨站、煤氣發生爐和磚瓦窯企業實施專項整治。各縣(區)、開發區(新區)開展拉網式排查,完善“散亂污”、磚瓦窯企業整治清單;2018年底前對列入整治清單的企業開展聯合執法,依法進行分類處置,采取淘汰取締、停產整治、限期整改、調遷入園等措施開展綜合整治;2018年底前基本關閉淘汰我市建成區及周邊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非法的磚瓦生產企業。2019年起,每年開展“回頭看”。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牽頭負責“散亂污”企業、水泥粉磨站和煤氣發生爐及整治),市國土局(牽頭負責磚瓦窯企業整治)
配合單位:市安監局、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三)深化“車油路”污染治理
10.加快調整交通運輸結構。鼓勵發展清潔貨運車隊,實行錯峰運輸,加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柴油貨車運輸管理;按照省政府統一安排部署,提高貨物鐵路運輸比重,加快推進多式聯運,推進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由公路運輸向鐵路運輸轉移。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11.加大對違法車輛的查處力度。制定重型車輛繞城方案,依法明確國III標準及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高污染車輛進城;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按規定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對屬于已注銷的黃標車和已報廢的老舊車,納入緝查布控系統現場查究。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管局
12.加快推廣應用電動汽車。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動汽車推廣應用,進一步推廣新能源公交車和出租車使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應不低于55%,2019年不低于65%,到2020年,不低于75%;逐年提高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更新配備比例;鼓勵電網公司、投資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參與新能源汽車充電與維修、電池維護與回收等建設和運維;不斷提升電驅動系統等低排放車輛比例,優化調整公交車線路;積極推行新能源純電動環衛車輛,提升電動環衛車輛比例,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有效保障使用需求。
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13.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標識化管理工作。2018年,試點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工作,到2020年,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臺賬和管理規定;持續組織開展對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工信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局等
14.加強船舶污染防治。鼓勵現有船舶改用液化天然氣(LNG)清潔燃料和新建LNG燃料動力船舶,加快水上LNG加注設施建設;加快推動港口岸電建設和改造,推廣船舶使用岸電,減少近岸船舶燃油污染,新建碼頭需規劃、設計和建設岸基供電設施;主要內河港口2018年底前全部更換船用低硫油(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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