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04 09:43
來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30.強化執法監管。完善網格排查隊伍人員組成,充分調動社區居民自律,組織社區自愿勸阻隊伍,積極舉報違法燃放行為;在開展街巷、小區巡查的基礎上,加強公園綠地、休閑廣場、沿街店面等公共場所和重要點位的值守;禁燃區外的街辦、鄉鎮,安監部門要安排人員在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值守,嚴格落實購買實名登記,嚴禁煙花爆竹流入禁燃區。公安機關組織好關鍵時段、重要點位的巡查值守;加強對轄區街道、小區、沿街店面的巡邏值守管控;按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依法處罰工作指引》,對其中明確的六種違法行為,在特殊時期從重處罰,堅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要利用天網、地網視頻全方位開展巡查、倒查、追查,對違法燃放舉報落實查證、查處,切實做到件件有落實;制定消防工作方案,明確點位,安排干部在重點消防單位,易發、多發火災地點開展值守,嚴防火災事故;建立消防警情通報制度,及時向市禁燃辦反饋火災警情。
牽頭單位:市禁燃辦
責任單位:市禁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八)強化基礎研究和科技支撐
31.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完成工業企業、揚塵、機動車、餐飲油煙等大氣污染源排放狀況調查,完成分區域、分行業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厘清大氣污染排放特征、排放總量、時空分布、行業貢獻以及顆粒物和臭氧的形成機理、來源和遷移規律,完善排放源清單支撐系統和清單動態管理系統,實現與空氣質量預警預報系統實時對接,為污染治理提供科學支撐。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新區)管委會
32.強化空氣質量預警分析。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繼續加強交流溝通,進一步健全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響應、應急聯動、調度協調的工作機制,以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為重點,建立健全氣象、環保合作與會商機制,提高監測預警準確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強化應急聯動響應能力。加強我市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的能力建設,2018年,建成南昌市環境空氣質量多模式預報預警系統及用戶平臺,進一步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和溯源控制體系;建成南昌市環境空氣質量立體移動監測系統,進一步提升我市空氣污染預報預警能力和對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支撐能力。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
33.進一步提升應對污染天氣的能力。按照《南昌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要求,不斷強化污染天氣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通過多項措施落實污染天氣應對,增加城區污染天氣人工增雨作業的財政投入,構建火箭作業為主、飛機作業為輔的多層次人影作業架構,實施密集型火箭人工增雨作業,制定年度火箭增雨作業計劃,明確觸發條件和推進程序,并啟動飛機人工增雨作業。制定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專項督查方案,開展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巡查督查,對行動遲緩、應對不力的,將實施通報、約談,甚至問責。督促大氣污染重點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在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條件積極采取限產、停產等應急措施。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負責人影和增雨作業)
責任單位:南昌市藍天保衛戰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4.加強環境氣象監測站網建設。增加我市大氣環境氣象觀測站數量和類別,增設立體觀測;加快建設布局合理、專業化程度高的人工增雨改善空氣配套監測設備。切實提升我市氣象監測數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提高觀測資料在空氣質量和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中的應用水平,為人工增雨改善空氣質量作業提供大氣狀態、氣溶膠重直觀測數據,為人工增雨作業效果檢驗及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牽頭單位:市氣象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2018年藍天保衛戰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廳發〔2018〕91號)要求,我市已成立南昌市藍天保衛戰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市各級政府(管委會)、各職能部門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藍天保衛戰的組織領導,進一步細化和量化責任范圍內的大氣污染治理措施,制定符合實際、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包括重點任務、目標要求、牽頭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等),明確時序進度和目標責任,實行臺賬式管理和精準管控,要按照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確保責任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各部門要加大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改變陋習,倡導節能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勵民眾監督,形成全民參與藍天保衛戰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加強新聞媒體的宣傳報道,及時宣傳藍天保衛戰的閃光點和先進典型,曝光造成大氣污染的典型案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被曝光的典型案例進行跟蹤督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確保資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污染治理資金以企業自籌為主;中央、省和地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應優先支持列入本實施方案的監管能力建設項目,并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方式,加快推進重點工程實施。
(四)推進信息公開
全面推進大氣環境信息公開,確保公眾暢通獲取環境空氣質量、污染源排放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考核情況等各類環境信息。建設環保微信舉報平臺,進一步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公眾對各級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企業污染排放行為進行監督。
(五)加強督查考核
強化對年度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監督跟蹤和評估考核,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要求,督查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并對社會公開。2018年起,省環保廳每月對全省各設區市的空氣質量以PM2.5濃度進行排名,通報空氣質量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縣(市、區、開發區、新區),連續三個月空氣質量排在后十位的,要制定“退十”工作方案,對整改推進不力的,要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市政府將根據省環保廳公布的空氣質量排名情況通報,對我市連續兩個月空氣質量全省排名后十位的縣(區)、開發區(新區),適情約談政府主要或分管領導。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