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03 10:49
來源:江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牽頭單位:公安局;責任單位:環保局、交通運輸局、食藥工質局。
2.全面加強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汽油儲運銷油氣排放控制。嚴格按照排放標準要求,全面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建設油氣自動監測系統平臺,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制定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系統操作技術規范和在線監控技術規范,企業加強系統外觀檢測和儀器檢測,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轉。
推動油庫儲罐升級改造,低沸點油品儲罐應采用高效密封的內(外)浮頂罐,減少油品蒸發損耗;采用固定頂罐時,應安裝壓力控制系統,采用密閉排氣將VOCs蒸氣輸送至回收設備。儲油庫應配備相應的油氣回收系統,采用深冷、吸收、吸附再生、焚燒等技術或組合技術進行處理,并對回收處理設施全面加強運行監管,確保正常穩定運轉。液體危險化學品運載工具(液體?;凡圮嚭突疖?應安裝密閉回收(氣相平衡)裝置,在裝載過程中排放的VOCs應密閉收集返回儲罐,或送至回收處理設施。
牽頭單位:科工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公安局、安監局、食藥工質局。
(四)有序開展城市生活源和農業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強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生活源VOCs治理,以秸稈禁燒為重點減少生物質燃燒的VOCs排放。
1.推進建筑裝飾行業VOCs綜合治理。倡導綠色裝修,推廣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黏劑等產品。按照《室內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要求,嚴格控制裝飾材料市場準入,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和膠黏劑。建立涂料產品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機溶劑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資的房屋建設和維修工程等,優先采用低VOCs含量產品。2018年全市建筑內外墻涂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涂料,裝修標準合同增加環保條款,培育扶持綠色裝修企業。
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食藥工質局、環保局。
2.推動汽修行業VOCs治理。大力推廣使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揮發性涂料,推廣采用靜電噴涂等高涂著效率的涂裝工藝,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置于噴烤漆房內,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VOCs廢氣應集中收集并導入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
牽頭單位: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環保局。
3.開展干洗行業VOCs治理。干洗經營單位應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到2020年底,基本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露。
牽頭單位:商旅局;責任單位:食藥工質局、環保局。
4.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控制。加強城市餐飲企業規劃選址和煙道建設工作,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整治,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保持維護保養記錄,確保油煙穩定達標排放。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在線監控試點,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居民家庭油煙排放環保宣傳,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牽頭單位:城市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食藥工質局、住建局、環保局。
5.積極推進農業源VOCs排放防治。積極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政策,大力推廣稻田秸稈還田腐熟技術和秸稈養畜技術,推廣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種形式的秸稈綜合利用、推廣農藥減量增效技術,減少農田農藥施用量,減少VOCs逸出和揮發。全面推進秸稈和田間雜草的禁燒工作,及時查處露天焚燒行為。
牽頭單位:農牧局;責任單位:發改局、環保局。
6.加強其他生活源VOCs排放防治。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禁燒落葉、垃圾和高污染燃料的管理,加強城市建成區內的煙花爆竹燃放、腌臘制品熏制和露天燒烤管理,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控制各類燃燒導致的VOCs排放。
牽頭單位:城市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公安局、環保局。
(五)建立健全VOCs管理體系
1.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加強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動監測工作,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加強城市大氣環境VOCs自動監測能力建設,建設一套VOCs組分在線監測系統。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木材加工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污染排污單位名錄,2020年底前,主要排污口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檢測設備或便攜式VOCs檢測儀,推進VOCs重點排放源廠界VOCs監測,工業園區應結合區內排放特征,配置自動觸發式VOCs連續自動采樣體系或符合園區排放特征的VOCs監測監控體系。
牽頭單位:環保局。
2.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到2020年底前,對電子、汽車制造、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通過排污許可管理,實施企業VOCs源頭削減、過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落實企業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和定期報告制度,推進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嚴厲處罰無證和不按證排污行為。
牽頭單位:環保局。
3.加強統計與調查。建立健全VOCs排放清單,結合“散亂污”企業整治、排污許可證實施情況、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和江油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情況,進一步系統梳理VOCs排放與治理情況,實施動態更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指南要求,加強VOCs減排核查核算。
牽頭單位:環保局;責任單位:發改局、科工局、公安局、住建局、城市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局、農牧局、食藥工質局、統計局。
4.加強監督執法。全面提高VOCs監管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執法人員裝備和能力建設。要加強日常督查,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提高執法監測能力建設,規范執法監測證據,加大測管協同力度。按照排放標準、排污許可證等要求對VOCs污染治理設施、臺賬記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支持、鼓勵推行第三方監理單位開展監管服務,進一步推動企業加強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企業應規范內部環保管理制度,實施VOCs防治設施運行管理方案,相關臺賬記錄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加強對第三方運營機構監管,實施“黑名單”制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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