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13 11:30
來源:溫州市人民政府
日前,浙江溫州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我市是國家、省確定的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之一。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浙政發〔2018〕35號)、《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與減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環發〔2017〕41號)等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省、市部署和要求,堅持全民共治、源頭控制、綜合治理、重點突破,以推進產業、能源、運輸、用地結構調整優化為重點,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全面開展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活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為高標準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高質量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實現“兩個高水平”奮斗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經過努力,大幅減少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到2020年,市區PM2.5平均濃度力爭達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PM2.5平均濃度力爭達到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控制在90%以上(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點區域臭氣異味,完成省下達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任務,涉氣重復信訪投訴量比2017年下降30%。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
1.優化產業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關停、搬遷、改造或退出,推動實施一批鋼鐵、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全面開展企業綜合評價,推進產業和區域綜合評價,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優化配置機制。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縣(市、區)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加強環境準入。各地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城市應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化工、鋼鐵、石化、焦化、建材、有色金屬、制鞋、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合成革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
2.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3.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建立實施鄉鎮(街道)排查巡查,縣級政府牽頭整治,市級部門指導督促的綜合整治機制。各地鄉鎮(街道)要根據產業政策、功能布局,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法定要求,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建立“散亂污”企業臺賬,縣級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綜合整治,市級部門要做好政策指導。綜合整治要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以下簡稱國家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即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019年基本完成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任務。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實施園區改造提升。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市商務局等參與。
5.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二)調整能源結構,推進清潔利用
1.積極發展清潔能源。加快落實國家、省相關安排部署,大力發展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到2020年,基本完成省級干線管網建設,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進一步完善城鄉配氣管網建設,全市天然氣消費量達到5.7億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要求。有序發展水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可中斷用戶,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繼續落實好優先發電和購電制度,保證市內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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