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13 11:30
來源:溫州市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推進高耗能農業機械報廢和淘汰,港口、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2019年1月1日起,船舶按照《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要求進行排放控制。推動內河船舶改造,繼續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機場集團負責。
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岸電設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專業化泊位(危險貨物泊位除外)、水上服務區和待閘錨地具備岸電供應能力,建設岸電樁20個。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沿海港口新增、更換拖船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溫州機場集團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國網溫州電力公司等參與。
(四)強化煙塵治理,推進面源防治
1.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和綠化工程。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加強矸石山治理。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開展城市森林建設,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工還林還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各類施工場地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和暫不開發土地臨時綠化等“七個100%”。嚴格落實《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在規定區域內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推廣使用自動沖洗、霧炮等揚塵防控新技術,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顯著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20年底前,市區建成區達到75%以上,縣級城市達到65%以上。嚴格渣土、砂石、水泥等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運輸車輛按規定安裝密閉裝置。實施降塵考核,各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3.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開展季節性巡查,嚴防因秸稈、垃圾等露天焚燒造成重污染天氣。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五)開展深化治理,推進有機廢氣減排
1.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環保準入門檻,嚴格執行省、市相關產業的環境準入指導意見,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高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工業企業應進入園區,新建化工項目進入符合區域規劃和規劃環評要求的化工園區或化工集聚區塊。嚴格執行涉揮發性有機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削減替代要求。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等參與。
2.深入推進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廢氣治理。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制鞋、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工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建立完善“一廠一策一檔”制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根據國家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底前,完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任務。推進11個省級以上重點工業園區廢氣治理,編制廢氣專項整治方案,建立涉氣排放企業清單,落實網格化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重點工業園區廢氣整治。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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