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20 09:18
來源:生態環境部
生態環境部近日向媒體通報了2018年12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2+26”城市12月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6–18.5t/km2·30d之間,平均為6.9t/km2·30d,同比上升11.3%。其中,廊坊、滄州、保定、北京、唐山、晉城、衡水、長治、石家莊、安陽、淄博、焦作、濱州、菏澤、新鄉、鄭州、邯鄲、天津、濟寧、邢臺、濟南、德州、開封和聊城市等24個城市降塵量小于9.0t/km2·30d(《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0t/km2·30d);濮陽、鶴壁、陽泉和太原市等4個城市降塵量大于9.0t/km2·30d,其中太原市降塵量最大,為18.5t/km2·30d(“2+26”城市2018年12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
附表
2018年12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
“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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