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4-17 11:40
來源: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三)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
1.加強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制定印發《湖北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嚴厲打擊生產進口銷售不達標車輛、不按規定公開機動車環保信息,以及尾氣檢驗機構弄虛作假、屏蔽和篡改車載診斷系統等違法行為。強化老舊柴油車、燃氣車等高排放車輛監管,推進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推進貨運車輛“三檢合一”。
2.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力度。加強對新生產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重點查驗污染控制裝置和環保信息公開情況,實現重點車型全覆蓋。加快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統一編碼登記,重點管控區域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劃定,嚴格執法監管。
3.配合開展油品整治專項行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推動有關部門大力開展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假劣尿素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清除、徹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車)。
4.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移動源排放監控體系,啟動武漢、襄陽、宜昌、十堰、荊州等地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環境監管試點,推動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運輸通道建設遙測點位、工程機械安裝排放監控系統,積極推進建設移動源環境監管平臺。加強基層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研究制定湖北省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登記和排放標志管理辦法。建設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2019年底前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
(四)督促強化面源污染管控
1.嚴格管控違規露天焚燒。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健全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責任長效機制,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分級分區負責、巡查監管、應急管理、實時監測、綜合執法等制度,適時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成區違規露天焚燒管控工作。
2.督促落實揚塵管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各類工地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配合有關部門積極落實港口作業揚塵管控要求。
3.督促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整治。配合有關部門嚴格餐廚油煙和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油煙凈化設施建設。到2019年底,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公共機構食堂、3個灶頭以上的飲食服務經營場所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五)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1.切實提高預測預報能力。強化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能力建設,2019年底前,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能力,力爭形成10-15天區域潛勢預報能力。加強與環境監測總站和氣象部門的會商,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準確度,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各城市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相應的提升預測預報能力。
2.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預警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管理辦法》(鄂政辦發〔2019〕16號)要求,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區域應急聯動,細化應急減排清單,明確不同響應級別下應急減排企業清單和責任部門,配套制定具體的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各市州城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積極組織重污染天氣應對。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各相關城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建立相應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巡查和考評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加強動態調度,按照臨時管控清單和減排清單督促落實限排和管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水泥行業錯峰生產要求。
(六)做好軍運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
1.積極推進源解析和源清單編制。按照技術規范積極推進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編制工作,武漢及其周邊城市大氣源排放清單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重要大氣傳輸通道城市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市州城市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立足本地環境空氣質量特點,積極開展PM2.5和O3來源解析,有條件的地區應繼續深入開展精細化源解析工作,為精準治霾提供技術支撐。
2.做實做細管控措施。圍繞軍運會空氣質量保障需求,立足于本地源排放清單成果,對本地排放源進行全面梳理,充分考慮氣象風向因素和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細化會期管控措施和項目清單,并提前做好相關溝通協調工作。
3.開展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編制《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環境質量保障聯防聯控總體方案》,構建組織保障體系,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做好軍運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的統籌協調和調度。武漢市及其他管控區范圍內各城市于2019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各地軍運會環境質量保障細化方案,按照統一要求落實相應的管控措施。
(七)提升大氣環境管理能力
1.優化完善環境監測網絡。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及排名。完善區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和運維工作,并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推動國家級新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推動襄陽、宜昌大氣復合污染自動監測站建設。實現全省大氣復合污染自動監測站統一運維。
2.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將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落實自行監測要求。
3.積極推進臭氧污染應對研究和實踐。在武漢市、孝感市、鄂州市、黃岡市開展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例行監測以及武漢市PM2.5組分監測。圍繞夏季臭氧污染,開展臭氧敏感性及管控分區研究,積極跟蹤分析臭氧污染形勢,因地制宜研究推進相關應對措施。
(八)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1.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政策宣貫和調研。認真做好《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貫工作,開展宣講培訓,組織制定部門責任清單,指導各地依法依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省政協“打贏荊楚藍天保衛戰”專題協商調研工作,積極研究推進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有效措施。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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